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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当地人地人做私人导游的好处
1、私人导游可以根据游客的要求,改变旅行路线,行程自由。同时根据游客的需要,可以给游客提供不同的服务。
2、随着气温回暖,清明、五一等小长假接踵而来,旅游又成为大家的热门话题。跟团旅游节奏快、灵活度不高、行程固定;自由行需要做攻略,到了目的地语言又不通。于是,由“当地人”提供的私人旅游业务悄然兴起。
3、这里说的“当地人”均是在旅行目的地生活多年的人,有客栈老板、司机或留学生等,对当地的景区、美食、住宿等方面很熟悉,业务发展主要在网上,通过微信等网络社交方式,为游客私人定制原汁原味的本土旅游。
4、“以前跟旅行团去玩,走马观花的,又不自由。后来听朋友介绍了找了个‘当地人’当向导,我上个月去西安玩,就是西安人小徐带我们玩了5天,感觉自己就像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一样,玩得很开心,价格比旅行团便宜不少。”杭州的何女士说。
5、但这样的`“陌生人”导游,会不会有风险呢?
6、“当地人”旅游业务的兴起,自然少不了出境市场的火爆。2013年,中国公民出境总人数为9819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18%,又创下了历史新高。但随着大家口味越来越刁,私人定制旅游项目开始走红。
7、泰国纳瑞宣大学生Santisuk经营的“泰国游乐园”淘宝店,自去年5月开店以来,受到诸多好评,业务范围包括私人导游、火车票代订、线路定制等。
8、杭州的孙女士上月去清迈玩,最后就是找了Santisuk做导游。“原本是想参加旅行团的,5天4晚4000多块钱,但看了具体路线后,觉得没什么意思。”
9、“到了清迈,像清曼寺、帕辛寺啊人都非常多,也是旅行团的‘经典路线’,但Santisuk没带我们进去。他带我们去了素贴山上眺望整个清迈城景。还去了清迈大学,吃一顿只要20泰铢左右的饭,芒果糯米饭非常正宗。最重要的是,我们去了拜县,被称为是世外桃源的地方。一般旅行团到清迈,是不会带游客去那里,因为它就是一个小镇。古朴的茅草屋、布满蔷薇花的书屋、各色涂鸦的画廊……在拜县,真正领悟到泰国的民俗风情,还花了150泰铢骑摩托车游小镇。晚上在拜县的街头,还能吃到各式水果煎饼。”
10、据Santisuk说,淘宝店是交易平台,他们主要通过微信、微博宣传。“顾客主要是20到30岁的年轻人,白领居多,来自中国、马来西亚等,各行各业的都有。游玩过的顾客会在朋友圈里分享心得,于是熟人带熟人,就把我们的生意带火起来了。”
11、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找能让自己更灵活自由、摆脱“外来游客”身份的“深度游”,向往扎根在当地生活,像普通人一样吃喝玩乐,而类似于“当地人”向导这种私人定制的旅游模式,颇受喜欢新奇事物的年轻人追捧。而私人导游的出现,眼下还处于法律边缘。
12、所以,记者要提醒游客,尝鲜的同时也要甄别清楚,在决定去目的地旅行前,一定要对“当地人向导”的身份等相关信息有所了解,做好沟通工作,否则一旦去目的地旅行后,发生了纠纷,维权起来就很困难。
13、“我们的团队里,大多数为大四留学生,也有工作1年以上的华人,精通泰语,去过泰国一半以上的地方,对吃住购娱各方面都很熟悉,于是想利用空闲时间赚点零花钱。”Santisuk说,“最高的时候月收入有1万多(专职)人民币。但去年11月泰国政局动荡,来泰国旅游的人明显减少,接单量也少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月份,平均下来,专职的每月能赚6000多块钱,兼职的也有300到1000元厦门导游汤磊。”Santisuk介绍。
14、另一名毕业于泰国博乐大学的芸芸,现在也是专职做私人导游。“我自己是很喜欢旅游,出去玩从来不参团,因为团队游走的路线过于商业化了,没有什么特色,就这样,我决定自己当私人导游,给别人带去快乐。”
15、芸芸说,他们的私导团队里多数是留学生,规模不大,主要通过微信营销,客源就来自于老朋友的介绍。“我们平均每天9小时的全程陪同只要300元左右(3人以内),有时候,一些游客有给小费的习惯,就能拿到400多块。每月的接单情况不好说,平均下来,每个人月收入也超过5000了。”
16、那么,让当地人当私人导游带着游玩目的地,有什么优势呢?
17、最近,记者在刷微博时,发现网友“LUEtour”推送了一则消息,“隆重介绍鹭粱津海鲜市场。这里的海鲜绝对新鲜,而且种类繁多,一楼挑选二楼加工,这才叫海鲜!我们带你韩国自由行,品尝地道美食,不再走那些只有中国人去的景点,真正体验异国风情哦!”
18、已经拥有1万多名粉丝的“LUEtour”告诉记者,“我们卖的是服务和信息,和旅行社不一样。我们的优势是自由,不赶景区,就像和朋友在一起玩。因为做这个好几年了,每天都有网友在微博上私信,我们愿意的话,每天都能接单。”
19、因为在旅行目的地呆了许多年,这些“当地人向导”能制定出个性化线路,是顾客受青睐的一个重要原因。
20、除此,旅游成本便宜很多。“在清迈呆了5天,感觉就像‘当地人’一样,免去购物,交通(主要是公交)、住宿加上导游费只花了两千多啊,比4000多块的自由行产品便宜了近一半!”孙女士介绍。
21、“80后”辣妈黄小姐,近期带着宝宝也去了一趟泰国玩。“听说曼谷的公交比较落后,没有站牌,售票员也不会说中文,如果自助游的话会很不顺。后来通过朋友找到了一家民宿的老板,他给我们做起了导游。他还跟我们说,以后去曼谷玩,就找他,他能帮忙找到曼谷特色民宿,标准价格只要350泰铢(70元人民币左右),清迈作为第二大城市,也能找到100元左右、很有特色的民宿。你想想,把住宿的费用省下来,找个当地人当导游多经济、方便啊。”
22、私人定制旅游热,“私人导游”兴起
23、留学生加入“私导”队伍,利用空闲赚零花钱邱莺莺厦门导游
24、请当地人当导游,价格低、个性化是优势
二、如果遇到司机兼导游的情况可以只交车费吗
司机兼导游的情况个人遇到过两种情况,一是我们报团旅游,司机兼导游的情况也碰见过。导游的费用已经包含到我们前期交的费用里面了。第二种有那种到一个景点儿。坐这种车,司机兼导游也有。二是也不会单独收费,也属于导游费用包含在车费里面了。只掏一个车钱就完事儿了。
三、有需要兼职司机导游的吗
1、我是一名在2003年就考取了全国导游证并领到IC的导游,在从事了3年的专职地接导游之后,我转行做了计调,再后来转行到了国企,可我却一直喜欢旅游,一直不愿意放弃导游证,所以坚持每年参加导游年检。但是由于红河州的旅游现状,州内是不大需要兼职导游的,于是我就鲜少有带团的机会了。虽然已有两年左右的时间没带团了,可我却一直关注着我喜爱的这个行业,也关注着导游这个职业。我了解到省旅游局一次又一次的出台新文件,针对导游回扣佣金等问题进行改革,可是越改越怨声载道,越来越多的导游要么就自己投资组团做老板,要么就像我一样几乎彻底离开旅游行业。是导游员太多了吗?也不尽然。我有不少在昆明做团的同学说他们都很难找到能上团的导游了,一是因为现在导游上团要垫团款没有几个新导游能垫得上,二是有经验的老导游挑团,而且不愿垫团款带团。有那么一段时间,昆明旅游业似乎“真空了”,一边是旅行社急需要有经验能转嫁风险的“优秀”导游,一边是导游为了规避旅游局和旅行社硬塞给自己的风险而不愿带团,在团上的几乎都是在校或刚离校的“菜鸟”,我不敢质疑“菜鸟”们的服务技能水平,我也不担心下滑的旅游接待能力,我只是想,如此新规出台以后还有多少人敢把导游作为毕生的事业来规划。行业潜规则合法话的直接效果是把导游逼到了一个更尴尬的境地——1个团的团款就上万员,很多旅行社报账的时候还很拖沓,有时候垫团款五、六万元却三个月甚至半年都报不了账,既然导游的职业地位和洗碗工差不多,那凭什么要求导游和旅行社甚至和旅游局一起承担如此风险?如果不将这些风险转换成收入,导游是人,究竟可以用什么来生存?社会对导游的关注似乎由于媒体的添油加醋热潮连连,在社会对导游有如此诸多要求时,是不是能关注一下其他旅游环境厦门大学生导游?旅游局是不是也应该关注一下旅行社作为雇主的违规违法问题,他们钻政策的空子,变着法增加导游的就业成本,提高导游的就业风险,旅行社和导游比,到底谁是弱势群体,到底谁更需要被整顿?!社会是不是应该关注一下各个购物商店?如果他们卖的东西不是假货?导游带游客去店里能买到假货吗?如果他们不做回扣类的营销公关,导游和旅行社能有回扣拿吗?购物店里虚高的价格到底是不是导游造成的?为什么社会对这些旅游业内常见的违规可以习以为常,视而不见,却执着地要把所有的罪过归在导游身上?很多时候,我很想回到导游队伍,很想重回旅游业,只是看了如此多的现状,我退缩了。社会对导游似乎苛刻了些,维护导游的合法权益从来就是拿到台面谈却得不到具体落实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打击导游的积极性,极大的限制导游的发展,模范导游有没有?有!可鲜少出现在像海南,云南这样的把旅游作为支柱性产业的省份,这又是为什么呢?旅游业的成熟带给旅游环境的变化使得在这种环境下的我们将何去何从?兢兢业业
2、以上只是我对现在导游的一点粗浅认识,最后真心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导游变的更优秀,有越来越多的优秀导游能回归队伍,有越来越多的人能选择导游这个职业。
四、司机兼任导游 引起游客投诉
1、旅游者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漂流嘉陵江、月亮峡森岭公园、西峡三日游。回程后其中四名旅游者投诉称:旅行社未按约定委派导游;乘坐的旅游车没有达到承诺的大巴或中巴,只是一辆金杯车,并且司机对路线不熟悉;擅自改变住宿地点;行程单上对景点的介绍夸大、失实;减少娱乐项目。要求旅行社赔偿经济损失,对于欺诈行为进行双倍赔偿。厦门到上海包车
2、旅行社辨称:未委派导游是因为车上刚好只能坐11位游客,司机从事旅游业多年,熟悉省内各条线路,因此兼任导游工作;旅游车是12座金杯面包,司机加旅游者总共12人,都有座位,车况良好有空调;景点介绍是依据当地县政府旅游局的宣传资料所写,因当天下暴雨无法进入峡谷深处,致使部分景点无法参观;住宿问题最后应旅游者的要求安排了;因为下雨减少了篝火晚会项目,用餐时增加了两个菜对旅游者给予补偿,其他旅游者当时都满意,没有提出问题。
3、经旅游质监部门调查核实,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未委派导游、减少娱乐项目属实,旅游者其他投诉事由不能成立,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向旅游者每人赔偿30元钱。
4、本投诉的焦点是:旅行社让司机充当导游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旅行社使用“金杯”车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旅行社的宣传是否夸大、失实?因下雨部分景点无法游览、减少娱乐项目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
5、旅行社未委派导游是显而易见违反合同约定的,其辩称“司机从事旅游业多年,熟悉省内各条线路,因此兼任导游工作”不能成立。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二条“因旅行社的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的规定,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导服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