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西安旅游A

西安导游被罚案例分析(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员如何处理游客的投诉)

西安旅游A 2024-04-04 2
西安导游被罚案例分析(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员如何处理游客的投诉)摘要: 本文目录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迷途游人遭罪导游证政策法规之案例分析题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员如何处理游客的投诉一、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迷途游人遭罪...

本文目录

  1. 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迷途游人遭罪
  2. 导游证政策法规之案例分析题
  3. 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员如何处理游客的投诉

一、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迷途游人遭罪

例l:1998年6月,广东某公司十几名职员利用假期到湖南南岳衡山旅游。经过与广东一家旅行社联系,旅行社派给了他们一位导游,湖南人,据说很熟悉衡山。于是这些游客在导游的带领下去了衡山,看了南岳大庙,看了麻姑仙境。导游劝这些游客夜登祝融峰,于是游客听从了导游的建议,可是导游却带他们走上了岔路,晚上山上大雾夹杂着雨水,把游客淋得够呛。游客提议下山,不想导游又是一通乱走,走岔了路,翻到了山的那一边,一直走下山到一个村子,村民告诉他们那里根本没有其他的路走出去,只有往回走再上祝融峰,然后从山的另一边下去。于是游客不得不冒着大雨翻过南岳峰再下山,几位游客因受雨淋感冒发烧,其他游客也被折腾得不能动弹。

例2:99年7月,来自桂林的6位游客由厦门某旅游服务中心接待,参加厦门一武夷山一福州六日游,费用不低,旅游却让人感到遗憾。一行人下午到达厦门,大家本来肚子很饿,但晚餐却淡而无味,非常糟糕,令人难以下咽。大家只得晚上自己出去吃大排档。第二天到鼓浪屿游览,因为晚点乘飞机去武夷山,所以在5:30被带到餐厅吃饭,由于导游没有事先通知餐厅,等了好久才上菜,而且先上青菜,好菜放在后头,等到菜刚上齐,导游又催着赶飞机,只好匆匆吃一点儿完事。在武夷山,导游是个刚做导游工作的年轻女孩,情况不熟悉,带队出游几乎不做任何讲解,漏掉了许多景点。武夷山每个峰都很高,爬上去很不容易,由于导游业务不熟,使游客误跑了很多冤枉路。从武夷山到福州,本应乘旅游列车,但接待单位却把游客安排到了一节普通车厢,游客们苦不堪言。

1.导游的基本职责之一是向导。当不了一个好向导,不知道路有几条,哪条好走,甚至领错了路,实在是一件可叹可悲的事情。特别是登山,一是要走路,一旦走上错道可谓心力交瘁。二是多阴雨,山间多雨,以至于有“天无十里晴”之说,走着走着就会下雨,不少景点号称“天漏”。同时黑夜登山、清晨看日出也是常见的安排,阴雨加黑夜易走错道,也怕走错道。三是迷路危险,不仅多走冤枉路,还有可能走进原始森林,亦有可能碰上野兽袭来。所以,登山旅游项目一定要派一个好导游,其最基本的要求是身体素质要好,路要熟,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好向导。

2.旅游团的日程安排和食、住、行、游、购、娱的编配一定要合理。第一次走的路线一定要踩点,时间安排一般应有富余,决不可以想当然。例1中夜登祝融峰,至少对当时那个导游而言不是一个好的安排,以至于走错了道,且听从游客的提议下山却又走岔了路。例2中的吃饭,不是“难以下咽”,就是没有时间下咽,“匆匆吃一点儿完事”,且旅游列车成了拥挤不堪的普通列车。客观地说,导游置身其中,着急、上火、疲惫比游客有过之而无不及,着实令人同情,我们除了责备其技不如人之外,是不是应反思一下旅行社管理方面的问题呢?比如:路线设计有无问题?日程编排是否合适?有没有进行必要的踩点踩线?导游的选派是否慎重?等等。“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这句话对旅行社来讲尤其具有现实意义,如果隔三岔五出一次类似的事故,哪里还会有游客上门,旅行社也只好关门了。

二、导游证政策法规之案例分析题

2017年导游考试的复习正在进行中,考生们都在努力备考着。下面是2017导游证政策法规之案例分析题,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张先生等十人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张家界三日游。旅游合同规定,住宿标准为“二星级饭店,双人标准间,独立卫生间”。到达饭店后,这些客人发现虽然是标准间,有独立卫生间,但客房老化、破旧,设施无法正常使用,认定该饭店不达标,于是执意要求旅行社更换饭店。导游请示旅行社后表示,黄金周住房异常紧张,旅行社尽力才拿到这个饭店的房间,希望客人谅解,并表示旅行社愿意弥补每位客人人民币50元正。但张某等拒绝接受这个意见,决定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自行返回。随后,他们向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且支付违约金。经调查核实,该饭店的确为二星级饭店。

请问:1、该旅行社违约了吗?(1分)为什么?(2分)

答:1、没有。因为该饭店的确为二星级饭店,符合合同规定。

2、该旅行社服务是否有瑕疵?(1分)为什么?(2分)

答:有。旅行社安排的这个饭店不符合行业标准。

3、这些游客的做法是否得当?(1分)为什么(3分)

答:不得当。第一,该案不存在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第二,在本案情形下,游客单方面解除合同,致使损失加大,按照《合同法》规定,一切后果由游客承担。

韩某同某旅行社签订了东南亚6日游合同。合同规定:旅游费用共计4750元,须先交3800元,余额出团前一次付清。合同订立后,韩某支付了3800元,旅行社开具了发票。

出团前十五天,韩某因事不能按原计划出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交付的3800元。旅行社称其所交费用已用于办理相关旅游费用,韩某表示同意从3800元中扣除合理费用,但旅行社应提供相关凭证并应退还余款。旅行社则称,韩某支付的3800元是定金,不予退还,因为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请问:1、韩某所交的3800元是定金还是预付款(2分)?为什么(3分)?

答:应视为预付款(2分)。按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为定金的已收款项应视为预付款(1分).再者,《合同法》明确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而韩某所交费用已占总费用80%以上(2分)。

2、预付款和定金有何区别?(7分)

答: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定金具有合同担保性质,而预付款没有(1分);(2)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而预付款则不一定(1分);(3)发生违约时,两者法律后果不同(1分)。若是收钱方违约,则定金双倍返还(1分),预收款如数退回并承担利息(1分);若交款方违约,则无权索要定金(1分),预付款扣除合理费用后退还(1分)。

3、旅行社应如何处理韩某的这笔钱款?(3分)

答:旅行社应该从3800元中扣除合理费用(如护照费、签证费、机票损失、通讯成本等),这是旅行社的权利(1分),退还余款并提供相关凭证,这是旅行社的义务(2分)

某旅行社于2月日委托导游员张某接待某旅行社于月10日委托导游员张某接待一来自宁波的旅游团。按行程规定2月日应一来自宁波的旅游团。按行程规定月12日应前往鼓浪屿进行一日游,但到达鼓浪屿时,前往鼓浪屿进行一日游,但到达鼓浪屿时,导游张某向游客推荐“海上游”活动。游张某向游客推荐“海上游”活动。当时有27人表示愿意参加,另有人表示不参加,人表示愿意参加,人表示不参加,人表示愿意参加另有16人表示不参加导游与16人口头协商客人上午自由活动,人口头协商,导游与人口头协商,客人上午自由活动,中午餐退餐自理,并约定12:30在鼓浪屿码头中午餐退餐自理,并约定在鼓浪屿码头集合一起前往日光岩。集合一起前往日光岩。导游却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客人一直等到下午14:30才看到达指定地点,客人一直等到下午才看到导游,导游也未向客人表示道歉。导游,导游也未向客人表示道歉。客人非常愤怒向旅行社投诉,要求赔偿损失。怒向旅行社投诉,要求赔偿损失。

该导游擅自增加“海上游”项目时,未严该导游擅自增加“海上游”项目时,格执行旅行社制订的旅游团队自费项目推介制度,无征得旅行社同意;介制度,无征得旅行社同意;并在游客产生不满情绪时,导游员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生不满情绪时,导游员未能及时妥善处理,进一步激化矛盾,进而引发游客投诉。进一步激化矛盾,进而引发游客投诉。市旅游局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市旅游局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张某责令改正,暂扣证3个月的处罚。暂扣证3个月的处罚。并依据导游人员计分办法,扣除8办法,扣除8分。

三、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员如何处理游客的投诉

1、XX国际旅行社的导游员小李带一个境外团赴B城海滨旅游度假,下榻B城的某饭店。这天中午,当游客们兴致勃勃地从海滨浴场回来用餐时,一位游客发现餐厅所上莱肴中有一条虫子。顿时一桌游客食欲全无,有的还感到恶心。游客们当即找到导游员小李,气愤地向他投诉,要求换家餐馆用餐。面对愤怒的游客,导游员小李首先代表旅行社和饭店向全体游客表示歉意,然后很快找来该饭店餐饮部经理,向他反映了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餐饮部经理代表饭店向游客做了诚恳道歉。同时,让服务员迅速撤走了这盘莱,为了表示歉意,还给游客加了一道当地风味特色菜。面对导游员小李和餐饮部经理真诚、积极的态度,游客们谅解了饭店餐厅的失误,也不再提出换餐馆的要求。

2、本案例中的导游员小李及时得体地处理了游客的投诉,使得一场本来可能会给旅行社带来麻烦、给自己的合作伙伴——饭店带来经济损失的意外事故及时地化解了,可见,导游员对待投诉处理的正确与否,其意义非同小可。

3、游客的投诉,有时可能会直接向导游员提出,有时可能会向旅行社提出,严重时则可能会向旅*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提出。钱炜教授在《“PATA”97年会上传出的信息》一文中说:“不满意的顾客只有4%会提出投诉;凡有一名投诉者,必有26名顾客心怀不满离你而去——什么也不说。这些不满离去的顾客中,65%将再也不会回来使用你的服务。”文中又说:“令人稍感欣慰的是,投诉若处理得当,67%的游客将回来继续使用你的服务,这是一家大航空公司的调查所显示的结果。”作为导游员对投诉会无动于衷吗?难道正确地处理投诉不至关重要吗?那么,导游员应怎样受理和处理投诉呢?

4、首先,导游员在受理投诉时,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5、 1.投诉不应影响导游员对提出投诉的游客及其他游客的态度。对待投诉,不管投诉的对象是谁,甚至是导游员自己,导游员都要抱积极的态度,要注意自己的言谈、姿势、表情等,并把成功处理投诉看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任务。作为导游员,能在顺利的条件下工作固然好,但更应善于在发生故障的逆境下工作。

西安导游被罚案例分析(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员如何处理游客的投诉)

6、 2.对任何投诉,导游员都应感谢游客。因为投诉本身表明,尽管发生了故障,但游客对导游员仍然是信任的。游客并没有因此灰心丧气,对导游员表示冷漠和不予理睬。

7、 3.成功处理投诉意味着在困难的情况下顺利地解决问题。导游员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处理好游客的投诉,让失望的游客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8、 4.即使游客的投诉是没有道理的,导游员也应努力去争取这位游客,同时应该想办法使游客明白,他的投诉为什么不对。

9、其次,在具体处理游客的投诉时,导游员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0、 1.同失望的游客进行接触。在这里,导游员采取积极的态度,采用恰当的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条件允许,应尽可能在一间安静的关起门来的客房里进行个别接触。

11、 2.聆听和理解。不满意的游客进行的陈述可能是侮辱性的,可能是不客观的,也可能不那么具体和不好理解,但也可能是具体的、客观的。导游员应倾听游客的陈述并正确理解游客讲的话,而且要想办法使游客申诉得具体些。如果由于游客激动等原因而不可能进行谈话,那么导游员应体谅他,并建议游客另外找个时间再谈,使谈话气氛缓和些。

12、 3.抓住申诉的核心内容。导游员应努力使游客申诉得客观、求实和具体些,导游员要抓住游客申诉的核心,并可用提出一些问题的方法来澄清事实。此外导游员应把游客的申诉内容提纲挈领地总结和重复一下,看看自己的理解是否和游客的申诉相一致。厦门导游蔡永进

13、 4.分析和评价游客的申诉。导游员对游客的申诉进行思考和分析,判断游客所申诉的服务缺陷是否真的存在。如果真的存在,导游员应采取积极态度,答应游客以最快的速度解决。

14、 5.比较各种解决办法。进行比较和判断,确定方案。如果还需考虑,应该把为什么还不能做出最终决定的理由告诉游客。

15、 6.向游客通知决定。导游员要考虑用什么方式、方法把决定通知给游客。正确的方式方法能使游客确信导游员做出的决定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16、 7.事后检查。如果导游员在成功地解决问题之后再对曾经失望了的游客给予适当的注意,这是很有益处的。这样做,导游员不用花钱,只要花点时间就可以从中了解到自己行动所起的效果厦门导游中心

17、 8.把情况和解决办法记录在笔记本上,这对于积累经验改进工作来说是很有好处的。厦门导游比赛

西安导游被罚案例分析(导游实务案例分析:导游员如何处理游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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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安旅游A本文地址:http://www.pdsd.cn/xian/post/43207.html发布于 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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