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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威海2023年景区免费政策
为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1月20日,威海市研究出台了《威海市2023年促消费政策措施》,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推动消费全面复苏。《威海市2023年促消费政策措施》共计21条,涵盖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餐饮娱乐、政府采购、金融等方面,通过发放消费券、奖励补助、减免景区门票等形式,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抢占新消费赛道。
1.发放汽车消费券按照威海市商务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27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威海市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2023年上半年,威海发放10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所需资金省市县共担。2.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安排资金400万元,发放威海市级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旅游线路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策划推出“千里山海畅游”“威海手造体验”等主题活动。鼓励威海各区市、开发区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开展效果好、影响面广的消费季主题活动进行补助。
安排资金50万元,根据“海贝分”积分高低发放不同面额的消费券。鼓励和发动企业、商家面向“海贝分”积分高的市民,出台积分兑换、折扣减免等信用惠民激励措施。4.发放餐饮消费券威海发放500万元餐饮消费券,促进餐饮行业加速回暖,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共担。
5.鼓励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依托各大商圈、特色街区,精心组织实施“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有效提振消费信心。安排资金100万元,对企业举办对消费市场有突出贡献的消费促进活动,每场次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安排资金100万元,对连锁商业企业设立的24小时营业的商店、餐饮店,每个门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6.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安排资金170万元,举办“千里山海·寻味威海”特色美食评选活动,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餐饮促销活动,推动商旅文融合消费。安排资金100万元,鼓励商贸企业设立预制菜专区,成立预制菜联盟,举办预制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预制菜产业良性可持续发展。
11.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自2023年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威海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安排资金200万元,对参与门票减免行动的景区根据实际投入和政策实施效果给予奖补。
积极引进国际知名连锁酒店,加快构建度假酒店集群,鼓励旅游饭店、星级饭店提档升级。培育威海民宿品牌,提升民宿品质和体验感。市级财政根据游客入住情况对星级饭店、星级民宿给予奖补。15.加速旅游市场复苏实施“引客入威”计划,“走出去”赴京津冀、东三省、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市场进行文旅营销推介。出台旅游招徕激励机制,鼓励文旅企业为威海输送客源,推出包机包列包船奖、输送大团队游客奖、组织入境旅游奖、淡季输送游客奖、创意营销与节庆活动奖、海外宣传促销奖等项目。安排资金400万元,按实际投入和实施效果予以奖补,促进威海旅游市场快速复苏。16.开展文旅主题推介活动做好“爱在威海”四季文旅产品的策划推广,突出威海四季特色,开展沙滩音乐节、海鲜美食节、国际合唱节、乡村露营节等品牌节庆活动。加强在央视等主流媒体、新媒体、OTA平台和机场、高铁站等优质户外媒体的品牌推介,按照“深耕日韩、开拓东南亚和台港澳”的海外市场推广模式,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文旅品牌产品推广。安排资金100万元,对品牌突出、效果显著的节庆和推介活动给予适当补助。17.实施文旅品质提升工程促进文旅品质提升,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以游客为中心提升景区管理、营销、服务的智慧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景区门票预约系统及平台建设。启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鼓励文旅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标准化服务和品质化发展。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继续推行旅游诚信赔付金制度,优化文旅消费市场环境。
18.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19.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0.开展文旅企业“助企暖企”行动搭建文旅企业与银行机构融资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文旅信贷产品,进一步发挥“千里山海文旅贷”等产品作用,助力企业恢复发展,2023年新增贷款5亿元以上,惠及企业超过100家。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21.持续完善相关行业和民生领域金融保险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行业及相关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采取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形式,做好特殊时期融资接续。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主体还款给予适当宽限期,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
二、威海将发放千万元惠民消费券,如何领取这一消费券
为了能够刺激经济的恢复,同时也为了能够提振经营者的信心,所以威海也是决定发放1,100万元的消费券。在此次的活动当中,只要是威海范围内的人员,都是可以参与活动的,此次的活动也是先到先得,所有的优惠券抢完即止,另外每个人在此次的活动当中,最多只能够领取一次消费券。如果想要领取消费券的话,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来操作:
01、首先需要在自己的手机上下载云闪付APP,下载好了之后要进行注册,可以利用手机号码注册,然后用注册的号码登录进APP,并且要定位到威海市。
02、登录上之后,我们在云闪付APP的首页寻找“本地专区”这个选项,然后点击这个选项,进入“威海市政府消费券”,然后再次点击“威海惠民消费券”,这样就可以进入活动页面。
03、在进入活动页面之后,我们需要选择自己想要领取的消费券,并且点击领取。在点击立即领取之后需要进行验证码的验证,验证成功之后后便表示自己已经领取成功,此时消费券就会进入我们的个人账户当中了。
04、如果想要查询消费券的话,那么可以在APP的首页点击“我的”,然后进入”奖励“,最后点击“我的票券”,这样就能够查看到消费券以及具体的使用规则。
临时的这些消费券一般可以到门店直接进行消费,在参加活动的门店消费时,我们直接使用云闪付APP的扫一扫功能来进行付款,此时我们只要出示自己的银联付款码,然后由商家的扫码枪来进行扫码消费,即可这样在扣钱的时候会直接抵扣消费券,一般系统会根据自己持有的优惠券额度来进行自动抵扣。
三、2022威海汽车消费券领取发放指南
2022年7月6日,威海市商务局、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威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现就10月份威海汽车消费券申领及发放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2022年10月份汽车消费券限额250万元,满额为止。每位购车者只能参与一次,先到先得。云闪付APP汽车消费券申请系统于11月15日上午10:00时整开启,申请额度满额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资料上传,当月活动自动结束。
继续按照《关于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发放标准
对在2022年10月1日-10月31日在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在威海挂牌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汽车消费券,要求所购置车辆为7座及以下家庭乘用车辆
其中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汽车消费券申请,旧车报废和新车购买日期均须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售日期为准,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须为威海市税务主管部门,报废机动车须为7座及以下家庭乘用车辆。
对购买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价格2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消费券6000元,购置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对购买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燃油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价格2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消费券5000元,购置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额增加1000元。
符合条件的购车消费者,须由车主本人通过
登录,按照要求实名注册认证并上传材料,通过审核后系统发放指定金额的云闪付汽车消费券;汽车消费券领取后,在消费券规定的有效期内到任何支持云闪付系统的威海市商家消费使用。
第一步:云闪付APP用户登录,APP定位到威海市。可下载APP。
第二步:在APP首页--“本地专区”--点击“汽车消费券”--选择“威海市”-点击“资料上传”,按照步骤要求上传消费券申请资料,注意选择自己购车类型及价格档位,对应选择上传入口。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档位的消费券。
4.威海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6.申请人必须为车主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材料须姓名一致。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要指导参与本次活动的乘用汽车零售企业按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套取财政资金,确保活动真正让百姓得实惠、让商家得收益,实现政企优惠让利的叠加效应以及提振公众消费意愿、帮助企业正常经营、促进市场回暖和经济复苏的多重效果。活动解释权归威海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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