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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威海春节返乡疫情防控措施山东威海疫情防控政策
大家好!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人民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凝聚起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强大正能量,共同守护了我们的家园。在此,向一年来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市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随着春节的临近,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主动报备信息。如您或您的家人从境外及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威返威,请提前3天联系所在的社区和单位,主动报备个人信息。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向您了解情况,请如实告知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工作。
二、减少非必要出行。春节期间尽量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威海,避免前往境外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如确需远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要求,主动做好行程记录,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减少人员聚集。坚持“非必须不聚集,出门必携带口罩”,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时请控制在10人以下,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分餐进食,减少交叉感染。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儿童及有流感症状人群尽量不参加。婚丧嫁娶能简办就简办,尽量少摆酒席、避免人群聚集。提倡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线上”拜年。
四、加强自我防护。前往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和影剧院等重点场所,请自觉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监测、科学佩戴口罩、消毒等防护措施。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电梯,请提高防范意识,全程佩戴口罩。
五、安全选购进口商品。请到正规市场选购进口冷链食品,购买时主动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是否齐全,清洗、加工过程中请戴手套,生熟分开,避免生食。倡导无接触收快递,对收到的海外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包裹、货物等,佩戴一次性手套进行表面消毒处理,并在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后使用。
六、践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遮挡等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合理膳食,保持乐观心态,保证充足睡眠,适量体育锻炼,提高免疫力,预防呼吸道传染病。
七、科学规范就医。您或您的家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避免带病上班上学。就医途中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期间要遵守医疗机构的诊疗、陪护、探视等规定。
八、保护隐私拒传谣言。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做到科学防疫,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散播他人隐私。
威海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月18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六条措施》提到:
1.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威人员实行“7+7”和“3=1”
进行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暴露后或返回后5-7天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
2.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疫情重点地区返威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离开重点地区7日以上,且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人员,视同在本地检测,不再进行检测。
二、威海疫情防控23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
疫情防控23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
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特编制以下23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明白纸。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4.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5.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0.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四百零九条,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2.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13.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14.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
15.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规定,随意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防护用品、器材、医疗生活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罪。故意投放新冠肺炎病原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6.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17.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8.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9.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0.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将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21.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具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22.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23.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店或药房未执行“一米线“”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涉嫌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恢复到政府设定的管理秩序、实现政府设定的措施。
三、威海属于疫情什么等级
1、高风险地区:指的是累计新冠肺炎病例超过了50例,并且十四天内是有聚集性疫情出现。
2、中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的病例,且累计确诊病例没有超过50病例;合计确诊的病例已超过50例,14天之内并无出现聚集性疫情。
3、低风险地区:无确诊的病例,或者是持续14天都无增加确诊新冠肺炎病例。
1、地域:以街道跟乡镇作为基本的单位。
2、时间:以新冠肺炎最长潜伏期14天为基本单位。
3、疫情:共合计多少病例、有无出现聚集性疫情。
综上,疫情的高中低风险区域划分标准是按照一个街道或者是乡镇在14天以内有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多少确诊病例,从而划分高中低这三个风险等级,并且具体划分标准还应该依据新冠肺炎疫情的趋势进行适时调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威海本地宝,对话框回复【隔离】即可了解威海最新防疫规定、进出威出行政策和低中高风险区入威返威隔离核酸要求。谨慎购买和食用进口冷冻食品。如有需要,建议到正规的市场或超市选购,关注食品产地、保质期、检验检疫等相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清洗加工时,避免水滴飞溅,做到生熟分开,煮熟煮透,不推荐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
海淘、代购境外商品,尽量避开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接触海外高风险地区的包裹、邮件、货物等物品,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对物品及其外包装进行消毒,并在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后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
四、威海疫情防控中心24小时电话号码
1、威海疾控中线24小时热线电话:0631-5300059。
2、山东省0531-12345,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3、山东省0531-67876236,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4、威海市0631-5300059,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5、高技术产业开发区0631-3919195,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6、经济技术开发区0631-5981080,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7、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0631-5581265,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8、南海新区0631-8963805,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9、环翠区0631-5315206,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10、文登区0631-8451236,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11、荣成市0631-7562667,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12、乳山市0631-6866096,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五、山东威海疫情紧长吗
不严重。根据查询威海疫情信息得模饥咐知,截止至2023年1月7日威海那边疫情不严旦纯重肢散。全市报告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威海由于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无法准确掌握无症状感染者的实际数量,从2023年1月7日起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