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一、淡季酒店如何营销
1.渠道创新,寻找新的销量增长点;
3.拓展经营思路、开辟客源市场;
当前,餐饮成本管理中普遍存在着成本意识淡化,成本管理弱化,成本行为软化的“三化”现象,致使成本失控日益严重,成本水平居高不下,严重制约着企业效益的提高影响企业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在“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这三个基本问题上陷入了误区,造成管理上的认识偏差与行为偏差。
酒店业要怎么做才能做到淡季不淡呢?
青岛旅游盈利状况如何(青岛旅游盈利状况如何分析)" title="青岛旅游盈利状况如何(青岛旅游盈利状况如何分析)" >
一.渠道创新,寻找新的销量增长点在销售淡季,尽再大的努力也只能从一条干毛巾上拧出一滴水,我们要多榨出几点水出来就得开创新的渠道开源引流,当新的渠道给销量带来新的增长以后,我们才不会老是把时间浪费在那条干毛巾身上。那么,这个渠道创新又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国庆青岛旅游?从消费者的购物渠道的相似性出发重新设计流通渠道或是发掘新的消费群也是新渠道开发的一种好办法。旺季取利,淡季取势,淡季需求不旺,企业的营销应更强调竞争导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观注和分析竞争对手上。相对而言,旺季则应强调需求导向,顺应消费者需求的功能创新对于“取利”更有现实意义。提高销量是淡季营销最直接、最现实的目标。
“旺季做销量,淡季做市场”,这句话在营销人员中广为流传,实际上反映了淡季中普遍的松懈思想。旺季的辛苦用命和淡季的休生养息,已然成为大多数公司的运行规律。这本也无可厚非。但常理的存在,也是机会的存在。同时,淡季销量的增长显然不会来源于市场的增量,而是来源于对手的减量。说白了,就是在对手松懈时从他们手中抢。这也是“淡季旺做”策略被采用的原因。旺季抢增量,淡季抢减量”,是淡季提升销量的根本策略——以比对手更强的促销、更广的宣传和更低的价格进行掠夺。但需要指出的是,淡季的绝对量毕竟有限,所以,投入的兵力要有度,抢的程度也要有个度。而且,淡季做销量,同样重在取势。另外,创新很重要。营销的本质就是要将同质的产品买出不同来。创新就是要创造差异化,差异性的促销,差异性的市场定位和市场选择来完成淡季销量的增长。
1.适时推出新品在淡季适时推出一些新产品,可以有效地切割对手的市场份额。从取势的角度来看,能强化企业品牌在消费者心智中的地位。对于营销预算有限的企业,以有限度的广告宣传和适量的新品推出可以取得不错的影响力。有一些企业本着“投入和产出成正比”的原则,在淡季大幅压缩费用。这样做,只会使销售压力更大,淡季更淡。降低人员工资和提成,结果造成大批销售人员的流失,旺季到来时,已措手不及。因此要强化和开发淡季渠道。例如在今年冬天,天气寒冷,所有澡堂的生意都非常旺盛,我觉得酒店就可以利用这一天气的优势,可以推出别样“澡堂”的活动,其实酒店这些房间与其空着浪费资源,还不如用作暂时的澡堂,反正酒店有自己的锅炉。可以打出广告以比澡堂更优越的条件来吸引顾客,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当然客房部与餐饮部相关联地可以推出吃饭满300送房间2小时的活动,因为顾客会觉得从吃饭中获得很大的利益。不仅提高酒店餐饮业的效益,也可以带动住房业,带来回头客,稳定客源。
市场转移淡季除了有时间限制外,还有区域限制。也就是说,在同一时间内,在不同的区域市场,淡旺季是不同的,至少程度上是不同的,;例如冬季时期我们南方这些地方的旅游可能存在淡季,然而想哈尔滨也许正在迎接冰雪节的旺季旅游。从酒店着手,在旅游旺季时期面对的大多数是游客,而在淡季时期也是旅游淡季,因此面对的客源有很大的不同,这时市场转移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秀水城酒店这种并不是大型的知名酒店。在这个淡季时期又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春节,所以酒店可以隆重推出年夜饭等一些面对当地市民的活动。当然在其它淡季也必须应该重新分析市场,分析这个时期主要的客源。
二.新观念、新机制的注入酒店管理层应该致力于新观念、新机制的引进,以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工作方式、思维理念和企业文化,逐渐形成和建立新的文化和现代企业的观念。通过发挥主人翁精神和敬业精神,依靠管理者自身的勤奋和身先士卒的表率作用,鼓舞和激励员工们敬业、乐业。注重加强沟通、缩小差异,在稳定的基础上尽力排除不符合现代企业观念的因素,树立正气、排除不良因素的干扰,将负面行为的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这些工作使得经营管理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酒店上下精神振奋、面貌一新。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有了统一的观念和新机制,就形成了统一协作的团队,酒店也因此焕发了勃勃生机。越是淡季,酒店的员工就更加应该做到一心一意为酒店着想,工作更加应该负责,振奋精神。
三.拓展经营思路、开辟客源市场酒店管理层要注重突出民营企业对市场敏锐应变的优势、加强风险意识、管理创新、思维创新、运用激励机制,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管理层根据淡季销售的特点,进行市场细分,调整定位,拓宽市场,培养客群。采取方便有效的淡季套票,通过降低成本、提高住房率,弥补因房价差额造成的损失,从而既有效地赢得了客源,又提高了淡季的客房收入。
四.积极适应市场、调整定位酒店餐饮部可以说是酒店盈利很重要的一部分。针对餐饮部的情况,酒店领导一方面加快新员工的招收,另一方面选拔优秀员工安排在餐饮部的管理岗位上,从而有效地把餐饮工作推向新的阶段,既降低了人力成本,又调动了老员工的积极性。注重运用新观念面对市场,加强对知识更新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启动管理人员的创新思维,对外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了市场定位。
根据 1-3月份客流情况、节假日的分布,制定促销方案。对内加强服务培训、全面提高员工服务文化意识和服务质量,及时调整和更新了菜品,吸引并留住了稳定的客群,得到了良好的市场反馈,有效地促销了酒店的餐饮,从而大幅度提高了餐饮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旅游淡季只是对住房有影响,而对于餐饮部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因此酒店应该抓住这一具体情况,提高餐饮部的业绩以弥补客房部的空缺。
二、旅游度假村项目策划书
1、旅游景区项目规划的设计重点(幻影星空品牌旅游规划提醒你:内容较长,请耐心观看)
2、幻影星空品牌根据多年的文旅设计经验得出,旅游景区规划设计需要秉着美观的原则去设计,同时要充分考虑游客的感受,具有一定的亲和性及关怀性,注重实用性、功能性,使设计的建筑、景观等和环境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为游客提供美妙的旅游体验。具体来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需注重哪些方面呢?
3、一个旅游景区,如果没有吸引力,就谈不上发展,桂林的漓江峰丛地貌、九寨沟的奇幻水景等独特的大自然景观,就是这些景区的吸引力。没有吸引力,不打造吸引核,就不能形成旅游的基础,所以做旅游首先要形成吸引力和吸引核。吸引力打造的关键在于其精准的定位,这要求对资源、文化和市场等要有深度的认知,能主导整个游憩过程。
4、旅游产品的游线是组织游览的过程,同时也是让整个游览能达到预期效果的过程,因此游线的组织设计非常重要。在游线设计中有一个关键的技巧――旅游心电图。比如登山,整个游览过程短则一个小时,长则一天,原则上说一般游览过程每15分钟应该让游客有兴奋点,30分钟要有较大的兴奋点,1小时一定要有休息区并配有相应的消费品,由此形成整个游览过程丰富有趣。旅游就像剧本,旅游规划设计实际上是编辑剧本,整个剧本要设计的跌荡起伏才具有吸引力。
5、旅游景点设计的关键是让游客更有效的观赏游览并参与体验,比如在溪谷旁边修一条栈道,穿越溪谷看到的溪流和远观溪流的感受完全不一样,设计中要将人和溪水的关系做好,既要形成人与自然的互动呼应,让游客能参与体验,又不破坏自然环境,还要凸显自然价值,在最好的位置感受溪水的生命力,让这种自然美景带来身心愉悦。
6、无论是自然观光的景点,还是文化遗存类景点,或者是全新创造的景点,游乐性都至关重要,旅游者越来越注重参与和互动,纯观光的景区很难吸引游客停留!游乐设施设备目前已经发展的非常好,从机动、光电到现在的数码游乐不断的升级。无论VR游乐项目、鬼屋探险,还是天空漫游,或者其他方式,都可以把各种各样想象的方式做成深度参与的游乐体验,通过创造出在现实中没有的情景和体验过程,给人身心的兴奋感受,创造出巨大的震撼性!
7、要在最美丽的地方停留,通过休闲小广场、休闲商街、观光台等方式停下来休息,并在休闲区设有经营商铺,这种设计就构成了休憩节点设计。
8、娱乐和游乐差异较小,但游乐更多体现在互动性的动态结构,娱乐更多体现在文化层面和演艺的方式结构。例如互动性演出、实景演出、篝火晚会式、VR娱乐的互动参与、角色扮演的体验性活动等。不少朋友在游览阳朔的时候,一定看过《印象刘三姐》山水实景演出,这种通过高水准的创意创造形成经典,让游客念念不忘的创新,可以形成口碑传播,吸引更多的游客。
9、旅游项目中的景观,应该具备唯一性和独特性,景观本身应该成为吸引游客的因素,提升旅游区的整体吸引力,而不能仅仅满足功能和一般景观的要求,旅游景观设计要达到与众不同又独特引人的效果。
10、景观设计不仅包括自然景观设计,还包括文化景观设计,以打造旅游吸引力为需求,通过非常丰富的元素构造景观特色,有效的运用景观符号体现其价值,充分显示其独特性!文化景观设计由文化观光向文化体验设计发展,文化体验景观设计通过运用多种手段及媒介营造一种氛围与情景,让人沉浸其中,享受一系列难忘的经历,它具有互动性、参与性和消费性等特点。主要通过情景化、动感艺术化、互动艺术化及游乐化等方法打造。
11、对于旅游特色酒店、游客中心、餐馆和表演剧院等建筑,其设计是建筑设计中的一个专业细分项,必须结合景区吸引力功能、文化表现与标志性、接待功能、集散功能、休闲功能等特殊要求进行设计青岛旅游价格。在建筑设计中,通过对文化资源的挖掘,将其转化为建筑设计语言,使建筑本身具有鲜活生命力,使独特的外观建筑成为风景,让标志性建筑成为景区极具吸引力的景观。
12、旅游景区的项目是比较多的,但是比较新奇的VR游乐项目是目前最火爆的,一台VR设备可实现多种类型体验项目,以下是VR游乐项目的设备介绍:
13、VR幻影飞碟:是一款可5人同时体验的VR娱乐设备。整体造型高度仿真炫酷飞碟,暗黑钣金材质搭配科技蓝灯光,科幻感爆棚!采用前沿专利曲柄技术+360°回旋结构技术,模拟更多角度及姿态。震背、震臀、迎面吹风扫腿等丰富特效,秒享强沉浸体验!
14、匠心打造回旋飞碟新品,造型设计来源于宇宙飞碟,圆台造型设计以暗黑钣金材质搭配科技蓝灯光渲染产品炫酷、科幻氛围。幻影飞碟采用专利曲柄技术+360°全方位回旋技术,实现360°无限旋转与2自由度前后左右倾斜,模拟更多体验角度及姿态。搭载震背、震臀、吹风、扫腿及拍拍键射击等特效,动感加倍沉浸升级!
15、做景区不能只是做景观,一个景区项目最主要的是落实到商业模式设计,没有商业模式这个景区很难进行投资回报。
16、旅游项目的收入方式,是旅游投资中最重要的环节。研究收入模式,为我们进行旅游产品设计和旅游投资,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工具。旅游收入,可以从旅游收入总和、旅游收入链及旅游收入点的设置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对于旅游项目而言,收入链越长、收入点越多,则收入总和越大。一次出游全部消费的总和,与出游距离、出游时间、旅游景区性质和旅游者类型四大要素相关,游憩方式对旅游收入有决定性影响。对于旅游项目而言,重要的是旅游收入总和及收入结构,收入总额的最大化,收入结构的最优化,是旅游项目成功运营的基础。
17、景区购物点的设计主要通过业态进行设计,包括娱乐项目消费、休闲性购物和游乐项目消费等等,通过收入模式设计形成收入结构,通过收入结构才能算出盈利结构,所以收入模式设计是旅游游憩设计产品设计中非常重要的板块。
18、如景区交通的收益项目,既是交通工具又是游览工具,所有的交通工具都涉及到收费模式。
19、在收入模式设计同时,要进行营销模式设计,包含广告策划、营销渠道策划、口号策划和促销模式策划等,可以通过电视广告、互联网、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等模式进行营销设计,营销设计与景区管理设计可以称之为“软系统设计”。景区的营销必须在有吸引力的核心产品基础上,建立系统、灵活的价格体系,制定宣传推广和终端拉动结合的促销策略,并做好品牌管理,即管理好消费者的认知,同时做好营销与服务多组合的渠道模式。
20、景区的运营管理“设计”,即包含从项目的运筹战略、管理策略到管理实施等运营管理方方面面的筹划,其重点包含项目的投资分析、盈利模式和发展战略,发展的战略导向即各模块管理战略的确认,包括运营执行线路图,即各个运营管理模块体系的搭建,以及运营管理各执行实施方案的制定。
21、总之,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从吸引力打造,到景观、游憩、建筑设计,再到建造、运营管理等,这一系列过程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架构。了解更多旅游景区规划可关注我们幻影星空文旅规划!
三、如何用外汇买卖赚钱
投资理财的平台需求也会越来越多样化,其中外汇买卖作为一种理财项目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想要一份整理好的知识点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用外汇买卖赚钱知识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点”:外汇保证金交易中,把最小的单位成为“点”。
比如欧元兑美元货币对从1.1120波动到1.1121就是1个点波动,美元兑日元货币对从129.11到129.12就是1个点波动。
例如50个点的波动就是比如欧元兑美元1.1120到1.1170或者1.1120到1.1070都是50个点的波动。
2、“点值”:在交易手数1标准手的情况下,1个点的波动(无论交易平台杠杆倍数多少)就是10美金的波动,因此50个点在1标准手的情况下就是500美金的波动。
3、“外汇盈亏计算”:由于外汇是双向交易机制,因此外汇交易中既可以买涨,同时也可以买跌,因此只有当我们看准并且作对了行情的方向时候我们才是赚钱,否则是亏钱;
例如我们选择做多欧元兑美元,欧元兑美元从1.1120到1.1170,我们就盈利了50个点,1标准手则是500美金,反之则是亏损50个点。
外汇是指两个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由于两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是时时变动的,所以外汇就存在了可操作性。外汇赚钱主要是来自于汇率的差价,举两个外汇操作的例子:
1、银行外汇兑换:比如说现在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是6.8347,你把68347元人民币兑换成了10000美元,明天汇率变成了6.8447,你再把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回来,就可以换到68447人民币,你就赚到了100元人民币。
2、电子盘外汇交易:电子盘外汇交易其实和银行有类似的地方,也是赚取汇率差价,主要不同的地方在于,首先,电子盘外汇交易多了个做空方向,也就是说不管汇率是涨还是跌,只要方向操作对了,都可以盈利;还有就是,电子盘外汇交易是杆杠交易,会把盈利和亏损都相应放大,杆杠一般在100~500倍之间。
杠杆在人类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器的人类用杠杆来撬动石头,埃及人也用杠杆来建造宏伟的金字塔。古希腊数学家阿基米德甚至豪迈放言"给俺一个支点,就能撬起整个地球!"
外汇交易中,杠杆也发挥了强大的力量。只需数百美元,通过"杠杆",您就能调动数万美元的资金。杠杆也有不同的"倍数",象美国,最高杠杆是五十比一,而英国的杠杆则以二百比一和一百比一居多。选择什么样的杠杆,取决于您的交易喜好。
以买1标准手的欧元/美元(EUR/USD=1.000)为例,要想买入欧元,按此时汇率,您并不需卖出100,000美元。您可以使用"杠杆",以一百比一的杠杆为例,您只要卖出1,000美元,就能买入100,000欧元了。如果使用二百比一的杠杆,您只要卖出500美元就行了。这时候,您已经建立起100,000欧元的仓位,欧元/美元每波动一个点,您的账户就发生10美元的盈利或亏损。
这就是杠杆。杠杆越高,您需要投入的"占用保证金"就越少。经纪商在交易平台里,会明确地标示出所需保证金的数量。
需要注意的是,杠杆是双刃之剑,杠杆式外汇交易既能扩大您的盈利,也能扩大您的损失。通过杠杆,您可以买入数量更多的货币,当货币升值时,您是赚得多了。但是如果这些货币贬值了,您买入的数量越多,亏损越大。
出租车在街上揽客是要约邀请吗?
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下订单:“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价格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电报回复为:“接受你方条件,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问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案例分析三:关于要约的撤销
A是一个古董商,A要求B在3个月内完成修复十幅画的工作,价格不超过一个具体的金额。B告知A,为了决定是否承诺该要约,B认为有必要先开始对一幅画进行修复,然后才能在5天内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A同意了,基于对A的要约的信赖,B马上开始了工作。问题:A在这5天内是否能撤销要约?
美国纽约市某公司A于10月22日来电向中国上海市某公司B下订单(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于22日上午11时向上海市的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A公司。此期间,因木板价格上涨,A公司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纽约市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发盘撤销。”A公司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问,A公司是否成功地撤销了其要约,A、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要约人A在要约中明确表示,3月31日为承诺其要约的最后期限。受要约人B的承诺于4月3日送达A。要约人A仍然对该合同有兴趣,愿意“接受”B的逾期承诺,并且立即通知了B,A的通知于4月4日送达B威海青岛旅游。问题:该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何时?
7月2日,A要求旅游代理商B公司为其在伦敦预订20间8月1日的客房,价格为每间55英镑。7月15日,A得知B还没有预订到房间。A一直等到7月25日才委托别人再预订,但只能订到700英镑一间的房间。如果A在7月15日采取行动,可以订到600英镑一间的房间。问:A可以从B公司处得到多少英镑的赔偿。
甲国的制造商A公司与乙国某公益事业公司B签订了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座核电站的合同,依该合同的规定,A承担依这一时期的固定价格供应10年该核电站所需的铀,B以美元付款且在纽约支付。问:如5年后,乙国政府实行外汇管制,禁止B公司以任何非乙国货币的货币付款,B公司是否可以免除以美元付款的责任,A公司是否有权终止供应铀的合同?
A(卖方)和B(买方)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成套设备的合同,FOB伦敦(在伦敦船上交货),买方B与C(船方)签订了货运合同。卖方按照买方的指示将设备运到伦敦港,C在使用船上吊杆把成套设备从A的船上往C船上运时,吊杆折断,造成货损,此时货物尚未越过船舷,风险并未转移给买方,卖方须承担损失,由卖方A向负责装卸的船方C提出索赔。
因此,以船舷为界原则,如货物在装船时脱钩入海,则由于货物没有越过船舷其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只要货物越过船舷,如货物掉在C的甲板上导致货损,则风险由买方承担。
案例: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由于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买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题:卖方是否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评析: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CIF或CFR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3、CFR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
案例: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合同,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2005年4月交货。德国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货船于当天起航驶往目的港青岛。5月10日,德国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传真,通知货已装船。我公司于当天向保险公司投保。但货到目的港后,经我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于5月8日在海上运输途中已经发生损失。
问题:上述期间发生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
评析:在CFR术语中,卖方负有在货物装船后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该义务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及时就运输的货物投保海上运输保险。如果卖方怠于通知,使得买方未能及时投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卖方承担。本案即属此种情况。德国一方在4月即已经将货物装船,本应该在4月份就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而实际情况是,到5月10日才发出装船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对货物在装船后至5月9日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投保,即造成买方投保的延误,该风险损失只能由卖方德国公司承担。在CIF、FOB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同样的责任。
4、CIF合同货物运输的风险承担案
案例: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定了一份CIF合同,进口电子零部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
评析:在CIF术语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案中,货物外包装破裂的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该风险属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因此,应该由买方承担。但是,卖方韩国公司负有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投保货物在海运中的风险的责任,但事实上,卖方违反了该规定,没有投保,使得买方不能取得保险单据,进而不能就上述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货物外包装破裂风险不由买方承担,应由卖方韩国国内公司承担。
案例:1990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一批机床。法国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出口商被起诉侵权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
问题: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评析:根据《公约》规定,作为卖方的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应该向卖方——法国商人承担所出售的货物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但这种担保应该以买方告知卖方所要销往的国家为限,否则,卖方只保证不会侵犯买方所在国家的知识产权人的权利。
案例: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获悉加拿大公司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据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受到通知后,立即向泰国公司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付泰国公司支付的款项。但泰国公司受到此通知后,仍然坚持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问题:泰国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
评析:宣告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立即通知另一当事人,如果另一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则必须继续履行义务。因为中止合同之时暂时停止了履行合同,而不是使合同告中。因此,只要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履约担保(如银行保函),宣告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仍须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因此,泰国公司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不能暂时终止履行合同。
案例:意大利某公司与我国公司签订了出口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合同,合同规定分四批交货。在交付的前两批货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在第三批货物交付时,买方发现货物品质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故推定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所以向卖方意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合同。
问题:我国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我国公司所购的货物是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任何一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都会导致该套设备的无法使用,也就是说,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因此,意大利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除非前三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零配件,第四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关键设备且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不存在问题,我国公司才无权解除合同。
案例: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与1997年10月2日签订进口服装合同。11月2日货物出运,11月4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专卖,此时货物仍在运输途中。
问题: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到瑞士公司?
评析: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由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起时,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此案中,货物装运后,香港公司于11月4日和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货物转卖,因此,货物风险从该日转移给瑞士公司承担。
案情:1985年2月8日,某港某电业有限公司A与珠海拱北某公司B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九州港1499美元一台,交货期限为4月1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在合同履行时,4月13日B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与4月12日往珠海九洲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4月19日B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4月13日,到货是4月16日,B公司认为香港公司A未按合同交货期限规定的4月15日交货,电报所称4月12日装船不真实,因而没有马上提货。5月2日,B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B公司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货,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
问题:什么叫根本违反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解除合同的救济。
评析:本案中B公司认为A公司延期交货一天即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因此希望采取解除车同的救济。根据公约第25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本案B公司是延迟了一天,此种延迟当然也属于违约行为,给B公司造成损害,但没有达到致使实际上剥夺了买方依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严重程度,对于季节性的敏感货物,迟到一天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而对于复印机这种报告设备,迟到一天引起的损失一般不会严重影响守约方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因此,本案A公司的违约行为并没有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因此,买方采取的救济方式不是解除合同,而应是损害赔偿。
1993年1月,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先后签订合同,由B公司按CIF交货条件将合同项下的8万只用于显像管生产的电子枪按时交予中国A公司。货到后,A公司在实验性使用中发现,电子枪存在质量问题。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中国商检机构进行品质检验,经检站证明,电子枪的质量确实存在较大质量缺陷。A公司随即与B公司交涉并达成索赔协议。协议规定:(1)A公司对已收货物中已使用的部分电子枪暂不退还B公司;(2)B公司应该在三个月内将符合质量要求的7.5万只电子枪发运到A公司;(3)更换的货物运到后,买方将抽样检测,不合率大于20%,则整批退货。结果,B公司交来的货物仍然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在此协商,A公司提出,B公司可将应该提供的电子枪品牌更换为“日天”或“星星”牌。B公司表示同意按照A公司的要求提供货物,并将此作为索赔协议的一部分。后由于新供货方的原因,B公司仍然未能履行义务。1994年5月,A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1)B公司退还7.5万只电子枪的价款及利息;(2)已经使用的5000只电子枪造成的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3)有关检验的相关费用由B公司承担;(4)保管费、货物差价等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青岛旅游海报
问题:B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有何种权利?
评析:我们讲到买方对货物有品质担保义务,而本案中的B公司提供的电子枪的质量存在较大的质量缺陷,使得另一方当事人蒙受了损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虽然B公司做出补救,但是补救仍给A公司造成不合理的不便或延迟。因此,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而且由卖方来承担做出补救的费用。
1995年3月5日,北京某工业供销公司(买方)与荷兰碧海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在1995年12月7日前交付买方机床100台,总价值5万美元,货到3日内全部付清。7月7日,卖方来函: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
除非买方同意支付6万美元,否则卖方将不交货。对此,卖方表示按合同规定价格成交。买方曾经于7月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物,但新供应商可以在12月7日前交付100台机床并要求支付价款5.6万美元。买方当即未立即补进。到12月7日,买方以当时的6.1万美元的价格向另一供应商补进100台机床。对于差价损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
问题:补进属于哪种救济方式?买方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根据公约第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法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措施,违反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应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本案中,买卖双方未对涨价问题达成协议,导致卖方不交货,实际上已构成卖方的违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宣布撤销合同,并从其他供应商那里进货,以减轻损失。但是买方虽然在7月7日询问过另一家,但实际上12月7日才补进,因此,买方所要求的差价损失不能予以赔偿,而只能得到合同规定的价格(即5万美元)和宣布合同无效时的时价(即7月7日前后的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补进属于一种损害赔偿的救济方法。补进制度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补救办法,并不妨碍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
1、甲方是否可以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提前解除合同。
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从未及时向甲方寄送结算书,是甲方无法知道自己的账目情况。乙方最近在媒体公开发布对甲方的攻击性言论,泄露甲方的隐私。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6、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青岛旅游攻略
答题要点:(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保护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3)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①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②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