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青岛旅游A

青岛旅游补贴发放标准(青岛旅游补贴发放标准文件)

青岛旅游A 2024-04-08 2
青岛旅游补贴发放标准(青岛旅游补贴发放标准文件)摘要: 本文目录青岛教师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2020青岛技师学院学费多少2021年全国各地旧楼加装电梯补贴标准一、青岛教师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2020...

本文目录

  1. 青岛教师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2020
  2. 青岛技师学院学费多少
  3. 2021年全国各地旧楼加装电梯补贴标准

一、青岛教师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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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四个月,面积140平方米,人均1400元。在2020年青岛教师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的内容中可以了解到,该市的取暖费发放时间市每年四个月,且发放人群房子面积面积140平方米之内,人均补贴1400元。青岛别称岛城、琴岛、胶澳,山东省辖地级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特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

二、青岛技师学院学费多少

青岛技师学院学费为高级工3600元/年,预备技师4800元/年。

1、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相关政策。

2、五年一贯制高级工、六年一贯制预备技师的学生前三年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第四、五、六年需交相应学费(高级工3600元/年,预备技师4800元/年),第四年学费可根据政策由相关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给予补贴。

家庭困难的一、二年级学生,除享受免学费外还享受国家金(每年2000元,不与劳动预备制生活费补贴同时享受),并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住宿费和教材费。

二、收费标准:根据政策享受免学费、享受生活费补贴。

家庭困难的一、二年级学生,除享受免学费外还享受国家金(每年2000元,不与劳动预备制生活费补贴同时享受),并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住宿费和教材费。

三、学生享受三年学费全免政策,未免除学费的学年享受劳动预备役补贴。

政府及其他奖(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金每年2000元,可享受2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省、市人社部门]及相关社会机构的奖(助)学金。

农村应届和城市低保家庭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按国家金标准的80%(即每学年1600元)发放两年生活费补贴。

青岛市技师学院1958年建校,是青岛市唯一一所由市政府创办并直属管理的技工院校。现有即墨区、市北区、胶州市4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00余亩。青岛长岛旅游

设有轨道交通学院、中车车辆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艺术与教育学院、汽车技术学院、国际商学院、旅游学院8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5600余人,建有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艺术教育、汽车技术六大专业集群共计47个专业,

毕业生供不应求,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的广泛认可。教职工539人,其中,副高以上118人,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富民兴鲁奖章获得者、山东省、青岛市劳动模范、首席技师、拔尖人才近40人。

学院是世界技能大赛网络安全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人社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单位、

世界技能大赛焊接项目山东省集训基地、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国际焊工(ISO9606)联合培训基地、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山东省、青岛市金蓝领技师培训工程、技能扶贫工程和劳动预备制培训骨干学校。

学院围绕产业强专业,深化改革促发展,对接政策抢机遇,积极打造青岛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努力建设全国最大、最美、最强技师学院。2020年,青岛市技师学院被评选为青岛市2020年度园林式单位。

三、2021年全国各地旧楼加装电梯补贴标准青岛旅游海报

旧楼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最重要的部分,随着2021年的到来,旧楼加装电梯政策和补贴标准也发生改变,那么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有补助吗?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补贴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每个地区的旧楼加装电梯补贴标准还是不一样的,主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下面小编带来2021年全国各地旧楼加装电梯补贴标准介绍。

2021年旧楼加装电梯还有补助,因为旧楼加装电梯是民生工程,各地相关部门都很重视。

目前各地都在不断的精简旧楼加装电梯程序,增设加装电梯一站式服务窗口,部分地方联合社区一起推动加装电梯,另外加装电梯地方资金还提供补助。在电梯企业这块,有电梯企业提供加装电梯一条龙服务,更是大大加快了加装电梯进程。

对电梯购置及安装费用,市财政按照每台24万元给予补贴;对因安装电梯产生的管线改移费用,市财政按照每台最高不超过40万元给予补贴。

前期可行性评估费用纳入街道(镇)的公共财政预算。房屋安全性专家论证费用由公共财政承担。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8万元/台),市与区分担比例各为50%。

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经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区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建设补助(市、区政府各承担10万元);对中心城区以外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经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区政府给予总计不超过20万元/台的建设补助。

郑州:市内五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二七区、金水区):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管线迁改、电梯购置及安装等总费用的25%(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且最高15万元/台予以补贴。有条件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区级财政补贴力度。

荥阳: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加装电梯购置及施工安装等总费用的25%,且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台予以补贴(由市财政承担补贴)。财政补贴部分不计入固定资产。

巩义:对市内五个街道内具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联合审查、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市财政按照15万元/台予以补贴。财政补贴部分不计入固定资产。

新郑:辖区范围内取得合法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财政按照15万元/台予以补贴。财政补贴部分不计入固定资产。

洛阳: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管线迁改、电梯购置及安装等总费用的20%(市、区财政按照3:7比例承担),且最高10万元/台予以补贴;县(市)、吉利区财政补贴标准按8万元/台予以补贴。

漯河:对市区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且符合本意见规定程序加装的电梯,每安装一部电梯,政府按安装总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多补贴10万元。

济南:对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和南部山区范围内,符合增设电梯条件的电梯,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七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22万元;六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20万元;五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8万元;四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6万元。

青岛: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对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奖补资金减半。各区(市)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市级财政奖补标准。

烟台:凡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每部电梯财政补助2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比例共同承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竣工验收意见后一次性发放。

潍坊:每部电梯补贴金额为15万,对2019年及《潍坊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期限内经审批增设的电梯加装项目,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由市区按5:5比例承担。

泰安:试点期间,市区财政对四层及四层以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项目予以奖补,每增设一部电梯财政奖补上限不超过20万元。奖补资金筹集渠道:泰山区、岱岳区财政每年各安排400万元,市级财政同比例安排各400万元。属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泰安高新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奖补措施执行上述政策。

威海:试点期间,财政部门按每台增设电梯总造价的40%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25万元。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住建部门对各区试点项目完成情况的确认意见,将补助资金下达给区级财政,各区相关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具体拨付工作。

日照:加装电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后,财政部门按照加装电梯单元的楼层数给予奖补,具体为每个单元:6层20万元、5层18万元、4层16万元。岚山区、莒县、五莲县财政承担各自区域奖补资金的75%,市财政奖补25%;其他区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奖补资金的50%。

聊城:在2021年底前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交付使用的,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区住建部门对补贴申请按季度汇总审核后,区财政部门安排补贴资金,由区住建部门将补贴资金汇入业主账户。区住建部门于每年年初向市住建部门申请上一年度市级补贴资金。市住建部门审核汇总后编制市级补贴资金计划,由市财政部门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至区财政。

长沙:对内五区和高新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贴。采取市区共同分担方式,按照实际情况,对每部电梯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同时,在增设电梯申报过程中,除收取依法进行的检验检测费用,不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

青岛旅游补贴发放标准(青岛旅游补贴发放标准文件)

株洲:对于市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市区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每台补贴。合计10万元。

湘潭:对市城区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符合条件加装电梯的,按照8万元/台的标准从国、省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衡阳:对2018年1月1日以后通过验收的新增设电梯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补贴。财政资金补贴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每台电梯补贴标准为:增设电梯建筑楼层为四至五层、六至七层、八层及以上分别给予每台补贴8万元、10万元、12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城(园)区财政各承担50%。中央及省级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增设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财政补贴计算范围(不含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邵阳: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范围内,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每部电梯市级财政可最多补贴5万元。

武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由单位自行筹集资金给予补贴。非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按照每部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5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补贴资金应当优先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黄石:每部电梯财政会按照每层5000元但最多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5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制定。

十堰:对增设电梯的项目,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照每部电梯10万元的定额补助。

宜昌:对新增或此前依据《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16〕54号)在建或已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正常投入使用后,由市财政按照每部1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同时,加装电梯所筹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

荆门: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含子陵、牌楼、漳河、麻城、团林等镇)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符合《荆门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规定,在2019年10月18日后完成加装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可申请财政资金补助。补贴按照10万元/部,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太原: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的集合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目前确定的省级财政为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每台补助10万元基础上,市级财政对加装电梯给予20万元/台的建设费用资金补助,区级财政可根据实际予以奖补。加装费用不足30万元/台的,根据实际建设费用补贴。对特殊困难家庭可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阳泉: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财政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共同承担,每部电梯给予财政补助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市、县(区)级财政各补助5万元。

长治:省财政为符合晋财建二[2020]37号规定的电梯加装项目每台补贴10万元。市、县(区)奖补办法由市、县(区)财政和住建部门另行制定。

晋城:市财政对城区管辖范围(北石店镇范围因涉及三供一业移交,暂不实行)加装电梯工作给予事后补贴。每部电梯按工程实际造价的45%兑现,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忻州:财政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共同承担(体制型省直管县原平市由省、原平市两级承担),每部电梯_予财政补助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每部电梯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每部电梯补助3万元(不含原平市),县(区政每部电梯补助7万元。青岛旅游地方

吕梁:对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改造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证的加装电梯项目,财政按分级负担的原则给予奖补。其中吕梁市区规划区内项目,财政每台奖补20万元(省级财政奖补10万元,市级财政奖补10万元)。各县、市因地制宜,制定各自的奖补标准。

沈阳:政府按楼层情况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4层住宅每部电梯6万元、5层住宅每部电梯7万元、6层住宅每部电梯16万元、7层住宅每部电梯18万元、8层及以上每部电梯20万元。

徐州:对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下同。不含地下室及内置楼梯的阁楼)非单一产权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者,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是按照六层以上(含六层)每部电梯补贴10万元,五层以下(含五层)每部电梯补贴8万元。

苏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府给予不超过20万/台资金补贴,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各管线单位承担,每一台电梯政府给与适当补贴。姑苏区的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资金由各区财政自行承担。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扬州:对市区范围内五层及以上的多层、多产权普通住宅加装电梯,按照五层16万元、六层18万元、七层及以上20万元的标准,由政府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镇江: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一次性给予每部电梯6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对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出资加装电梯的,一次性给予每户6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在加装电梯完成使用登记手续后,由辖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市财政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垫付后与市财政年度结算。

杭州: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的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其加装电梯政府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补助方法、管理要求为:

1.项目补助。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2.管线补助。涉及管线迁移费用,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联合审查的上城区、江干区两个试点区范围内的试点项目(附件1)由管线单位承担,非试点项目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台的补助,其余迁移费用由区级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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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补助。实施加装电梯量化考核,对每完成一台电梯加装给予社区8000元/台的资金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联合审查、并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加装电梯项目可申请政府补助资金。

宁波:电梯加装完工后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能申领财政补贴。每部电梯补贴20万元。

舟山:对市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15万元/台一次性资金补助(包括建设、管线迁移等费用),市、区或功能区财政各承担50%。

温州:项目补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资金及建成后运行维护、使用管理所需资金由业主筹集承担,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15万元/台的资金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量化考核奖励。实施加装电梯量化考核,对每完成一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属地街道给予6000元/台的资金奖励,专项用于推进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不计入上述补助金额,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嘉兴: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含四层)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为政府按照电梯加装费用5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的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的补助,剩余部分由区级财政保障。财政补助实行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其他县(市)的补助标准自行制定。

湖州: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给予15万元/台的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

绍兴:市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资金补助25万元/台,其中市政府给予各区政府10万元/台的一次性资金奖励,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区财政。各县(市)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资金补助额度及方式,由各县(市)根据实际自行制定。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区、县(市)政府和管线迁移单位各承担50%。

金华: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政府给予不超过15万元/台的补助,补助资金按区域由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财政分别承担,具体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并报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备案。

台州: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完成电梯加装且已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登记的,市区范围内按照每台2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负担20%,其余由各区(含台州湾集聚区、台州高新区)财政负担;县(市)可参照市区补助标准自行确定。对涉及供水、供电、管道煤气、通信设施等管线迁移的,费用由相关管线单位和当地政府(管委会)共同承担。四层以上联排叠层住宅或单一业主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不予财政补助,管线迁移等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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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岛旅游A本文地址:http://www.pdsd.cn/post/69321.html发布于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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