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青岛旅游B

青岛旅游安全演练预案 青岛旅游安全演练预案范文

青岛旅游B 2024-03-0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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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旅游服务质量工作总结
  2.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条例正文
  3. 食堂雨雪天气应急预案

一、旅游服务质量工作总结

现在许多人都喜欢旅游,那么旅游时怎么最大幅度的让游客感到愉快呢青岛旅游网站?下面是由我为您整理的“旅游服务质量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我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这一科学发展理念,年初纳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全市旅游安全工作由局长姚照平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亲自督查,分管副局长吴晓和责任科室具体抓落实,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市组织的“百日安全”活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上半年各项安全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计划(安排)、有行动(检查)、有总结。通过组织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了两个主体责任,为构建全市旅游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形成了旅游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按省、市安全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先后制定和转发了旅游安全工作文件,结合旅游行业实际,认真执行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出了相关具体要求。针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春节”、黄金周、“五一”、“酒博会”等安全工作,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要求,同时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检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上半年,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深入到各涉旅企业,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增强旅游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强化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各类培训4期共计50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上万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知识竞赛、培训、讲座等活动。组织涉旅企事业单位以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懂得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对从事具体安全管理岗位的人员,除进行安全法制、法规的教育之外,还系统关于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管理和业务的培训和学习。

上半年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市、区(县)旅游局主动协调涉旅职能部门,切实把旅行社租用车辆和团队运行安全、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假日旅游安全、水上安全和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联合开展旅游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治理隐患、完善制度等方面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确保全市旅游安全工作督查到位,万无一失。

一是我局认真制定了黄金周期间以安全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方案,在市、区(县)政府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涉旅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旅游安全大检查。

二是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行动中,通过明查暗访了解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做到了全面、细致,一个单位不漏,一个环节不差,检查内容不仅局限于旅游重点设施安全,还要涉及食品卫生、治安、旅游交通等安全工作,通过检查和整改,切实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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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领导带队督查。2日,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小端带队,有卫生、规建、质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春节”节前旅游市场综合检查,分别检查了古蔺太平镇红色旅游区、兰尊大酒店、黄荆景区等涉旅单位。局领导分别带队检查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合江县等重点区(县)旅游部门和涉旅企业安全工作情况。上半年,共检查涉旅企业93家,出去检查人员600多人次,向涉旅企业发出书面整改和口头意见200余条,发旅游安全和卫生健康资料11700余份,确保了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服务质量投诉,

一是部分涉旅安全主体负责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意识比较淡薄(特别是星级农家乐),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普遍不足;

二是个别区(县)旅游部门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培训、宣传、检查工作不到位。

三是相关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针对这些问题,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始终坚持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来抓,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各区(县)安全工作的督查。进一步加大对小、涉旅从业人员的培训、宣传工作。

一年来,在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龙王沟风景区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科紧紧抓住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风景区建设和旅游发展的历史机遇,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上下齐心,扎实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扎实推进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①协助管委会领导筛选确定规划设计单位。先后协助管委会领导对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xx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等10余家规划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主要业绩、费用等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筛选拿出了具体的规划设计工作意见,协助管委会领导通过议标方式,确定规划单位,并于7月19日举行景区总体规划暨中心岛详规签约仪式,正式启动规划工作。

②协助规划方做好外业调查。在去年对风景区内各项资源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今年又协助规划专家,深入景区村、组、山头、水库堰塘及沟、路、渠、河,开展补查和专项调查,重点对各类景源、风物、植物、动物、鸟类等资源进行专业调查,进一步完善了风景区资源调查综合报告。

通过详细调查,风景区共有自然、人文、综合3个大类景源,包括天景、地景、水景、生景、园景、建筑、胜迹、

风物、游憩、保健、城乡11个中类,56个小类;192个子类。按级别分,风景区有5个二级景源,12个三级景源,11个四级景源。

③协助规划方精心编制总体规划。为了保证总体规划的顺利进行,我们积极参与到编制工作中,提供大量基础资料;对规划方出台的有关文本图件资料,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及时对总体规划文本图件的框架结构、有关名称称谓、语言文字、图文结合情况、规划布局及规划内容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共提出修改建议材料8份,意见117条,5易其稿,规划大纲初步确定,总体规划即将出台,评审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准备中。

2、积极筹备省、市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

①完成市级风景名胜区筹备申报工作。为依法管理景区,有效保护资源,推进景区发展,立足山水风景秀丽、楚汉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境优美的实际,积极开展以强化管理,扩大宣传,提升品位为主的创建市级风景名胜区活动,向市政府主管部门报送了《关于申报南阳龙王沟风景区为市级风景名胜区的请示》及有关图表、图片资料,市政府主管部门经实地检查验收,充分肯定景区及景区的申报工作,申报市级风景名胜区筹备工作基本完成。

3、加强景区宣传推介力度。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效果,提升景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使景区尽快融入南阳大旅游圈。认真整理龙王沟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仔细推敲加工,做好《龙王沟史话》的发行准备工作。

4、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景区管理工作。针对景区内企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情况,我们将依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管理和协调,理顺关系。

5、继续加强学习,增强素质,全面提升科室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积极学习,深入学习贯彻xx大精神的同时,针对景区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尽快适应景区工作的需要,成为景区建设、管理的骨干。风景区建设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管委会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龙王沟风景区的全面建设而努力奋斗!

②积极筹备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为了依法建设管理景区,充分发挥景区资源优势,把风景区建设和保护目标定位于省级风景名胜区,努力建设一级和特级景点填充一级和特级景点空白,充分挖掘二级景点资源,充实三级、四级景点资源,发掘新的景点资源,并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确定

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提交的五个方面内容,借鉴学习他人经验,扎实准备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材料。

①积极参加“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踊跃参加学习,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深刻剖析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根源,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达到了以学习促工作目的。同时,积极参加“三示范”创建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形成了党风正、讲团结、比奉献的和谐局面。

②加强学习,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xx大精神的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与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及旅游有关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到洛阳等地实地参观学习,开拓思路,增加见识,拓宽视野,全面提升科室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4、多方走访群众,搜集编写故事传说。

景区历史文化传说传奇故事数不胜数,为了把这些故事更好地呈现给人们,增添景区传奇色彩,提升景区品位,我科室人员积极参加编撰工作,深入到田间地头,走访群众,座谈民间博闻人士,搜集历史素材,挖掘文化资源,整理传说故事等,初步编撰汇集成《龙王沟史话》,全方位、多层次地展示出龙王沟风景区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1、景区总体规划工作因基础图面资料不充备,需要延后两个月才能完成2017年最新风景区工作总结范文工作总结。

2、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开展。虽然将我科室设为行政执法与规划建设科,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执法职能,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开展,景区内资源破坏严重,开荒种地现象、破坏森林资源现象、乱搭乱建现象依然严重存在。

3、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风景区管委会刚成立,大家都是初步接触景区管理工作,虽然也能迅速进入工作角色,但在业务知识学习上不够积极主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提高。

20xx年xx沟风景区以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省级风景名胜区为目标,以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按照区委四届六次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理念,突出山水生态、楚汉文化,树品牌,抓龙头,促机制,努力发挥农游一体区建设北部的龙头带动作用,奋力开创景区更好更快发展新局面。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1、积极参与筹备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工作

认真准备,积极参与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工作,为提高景区的等级,提升景区品位,推进景区向高层次、高级别发展做贡献。同时,加强景区生态建设,按照a创标准,认真准备,做好创建a级旅游景区工作。

2、完成景区总体规划和中心岛详规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全力以赴推进总体规划和中心岛详规工作,力争尽快完成,以保证景区发展的科学性和长远性,推进景区开发建设各项

工作尽快全面铺开。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逐级申报,力争获得省、市主管部门的批准。

今年以来,为增强全市旅游产业质量意识,提高全市旅游产业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旅游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树立xx旅游良好形象,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业创新发展的意见》、《xx市旅游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四个城市”建设要求,科学编制旅游规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注重产业融合,认真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努力加大行业监管,使全市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游客满意度大幅度提升。截止今年9月份,全市共接待游客460多万人次,同比增长11.3%。

我们坚持突出硬件、软件两个重点环节,深入落实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科学编制旅游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立足全市旅游资源实际,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先后编制了《全域旅游发展概念性规划》、《重点镇村乡村旅游概念性规划》和东方桃海、绪泉田韵乡村旅游、合力生态牧业小镇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规划。根据发展规划,我局迅速制定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梳理任务,明确责任,部署落实,形成了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域创建的良好局面。扎实推进规划融合、景区建设、市场规范等工作。

二是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今年市里共确定了20个重点旅游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10.71亿元。其中新建项目6个、续建项目6个、老景区改造提升项目3个,新策划和招商项目5个。我局积极配合协调有关镇和部门,加快推进了xx酒地、xx古火山国家森林公园、xx乡情、xx庄园、xx桃海、xx子樱花谷、xx合力乡间牧场、xx景区提升、xx山及xx湖改造提升等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全域旅游服务功能。

三是打造农家乐示范村,助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结合全市开展的“美丽乡村”等活动,把农家乐示范村建设作为乡村旅游工作的重点和突破点,在成功打造张家宅、落鸦石官庄、小麦峪、南官庄、鲁家哨等农家乐示范村的基础上,今年对农家乐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集中进行了房屋改造、村庄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规范农家乐经营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营造诚实守信和放心旅游的乡村旅游环境,努力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农家乐示范村经营业户达到120家,示范村年接待游客40多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4000多万元,已有4家农家乐被国家旅游局授予“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有12家农家乐被省旅发委授予“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今年以来,全市乡村旅游共接待496万人次,同比增长了12%。乡村旅游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已成为全市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积极发挥产业优势,大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围绕旅游产业全要素,推动旅游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放大旅游效益。旅游与文化融合,建成了xx酒地、博雅书画城等新项目;旅游与市体育融合,组织举办了第34届xx国际风筝会“xx风筝大赛”、“xx酒地杯”xx200公里不间断骑行选拔赛及摄影大赛、“绿色骑行•健康xx”自行车比赛等活动;旅游与农业融合,扶持发展了一批主题特色鲜明、产业融合度高、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大的休闲农庄。截止目前,已有30多个休闲农庄开工建设;旅游与畜牧业融合,开发建设了山东省畜牧旅游示范点——郚山镇合力生态牧业小镇。同时,立足我市安全优质的农产品资源,以“xx农耕”为主打品牌,开发了一系列特色旅游商品;旅游与互联网融合,灵活运用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凝聚人气,提升卖点。利用“潍V”云服务平台等资源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建设,xx山、xx酒地等景区已加入云服务平台,全市 4A级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区已实现无线网络覆盖。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入驻电商平台,组织我市百家旅游企业入驻八喜旅游网,启动“十万市民游乡村”活动。

一是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严格贯彻落实《旅游法》、《xx省旅游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行动,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主管部门督查”的办法,坚持专项整治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区域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与查处问题相结合的方法,全方位、多层面对全市各旅游企业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旅游景区主要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经营秩序混乱,服务质量差,危险地段警示牌设置、防火安全,以及景区娱乐项目、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游览车驾驶员和导游员的安全管理等情况;对各星级旅游饭店主要检查是否严格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是否严格遵守消防和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确保安全出口畅通以及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对各旅行社重点检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及“黑社”、“黑导”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同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长效整治,抓紧抓好旅游行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预防了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进行执法检查30余次,覆盖全市旅游景区10家、星级旅游饭店2家、旅行社和旅行社营业网点1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现场整改问题8处。通过集中整治,营造了稳定和谐的良好旅游环境。

二是加大A级景区创建和旅游标准化力度。开展了全市旅游景区资源状况普查及A级景区系统填报。为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下发了《设立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的意见》;开始实施旅游交通指示引导标识建设工程,在全市公路和国、省道将分别安装旅游标识牌40块,在北济青高速做了大型跨线桥广告和户外宣传牌5块,为自驾游游客提供导览服务。利用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将全市旅游资源、精品线路、特色餐饮等内容全部进入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xx山营销中心实现网上预售、咨询、购票、商品订购等网上销售功能。xx山景区以创新的经营理念,打造出了“情字风格、温式服务”的管理服务文化品牌。xx古火山国家森林公园创4A级景区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三是拓展旅游宣传促销渠道。精心组织承办和协办了xx山滑雪节、xx首届全民春季趣味运动会、第二届旅游文化节、“爱上青山”杯赏樱花健走大赛等大型旅游节庆宣传活动,使更多的游客来我市观光旅游。同时,整合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制作了招商引资宣传片;通过xx旅发委“天上风筝飞,天下xx美”旅游品牌专题列车这个平台,精心设计制作小桌板贴、海报、动车天幕,全面展示xx美丽风光和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另外,组织了百家旅行社走进xx山“踩线”活动;联合青岛平度市旅游局,举办了秋季旅游市场推介会;邀请了希腊旅行商来xx酒景区地踩线考察,广泛开拓客源市场。

今年,制定出台了《旅游团队优惠奖励办法》,对为xx输送优质旅游客源的市内外旅行社进行奖励。出台了《xx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奖励办法》,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奖励。下发了《关于鼓励引导休闲农庄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标准高、示范带动作用强,被评为三星级及以上的农庄进行奖补。

在实现奖励措施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已为xx寿比南山乡村旅游综合体争取到xx乡村旅游综合体项目,该项目奖补资金500万元;为和甫生态农场争取到xx市农业旅游标杆示范点项目,获得奖补资金30万元;为xx“绪泉田韵”乡村旅游规划、xx合力牧场生态旅游规划争取到xx乡村旅游项目规划,每个项目奖补资金20万元,共计40万元;已申请20xx年旅游厕所专项奖补资金国家级、省级资金共计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万元,目前资金已拨付到位。向省旅发委申报了xx民宿石头屋、xx酒地xx小镇特色民宿、xx人家农家乐、xx乡情房车营地4个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申请奖补资金共计49.5万元,项目已验收。已为xx镇范山子村、xx镇张家宅村,申报了省旅游重点扶贫村资金补助项目,每个项目奖补资金40万元。通过有关旅游扶持政策的实施,激发了旅游发展活力,有效拓展了旅游市场。

二、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条例正文

1、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第三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5、第四条市、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6、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第五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承担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9、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0、(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11、(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12、(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排除。

13、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相适应。

14、第七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5、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6、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7、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8、第九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依法参加事故调查,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19、行业协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0、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21、(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2、(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3、(三)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4、(四)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5、(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或者经考核合格;

26、(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7、(七)为从业人员按照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8、(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29、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0、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2、(四)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3、(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34、(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35、(九)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6、第十二条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统称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7、(一)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但最低不少于三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8、(二)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9、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0、(一)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1、(二)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两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三)从业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3、(四)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4、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45、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安全生产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可以不参加前款规定的培训和考核。

4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至少一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安全生产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7、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48、(一)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执行;

49、(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50、(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规定报告;

51、(四)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52、(五)协助进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53、(六)按照规定发放或者监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54、(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55、(八)参与或者协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5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57、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矿山开采、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生产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5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研究、采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证。

59、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保证教育、培训费用和时间。

60、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61、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免费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配备的特种防护用品应当具有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62、生产经营单位对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进行定期检验、维护,保证其使用性能。

6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4、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户外设置的广告、岗亭、灯箱、牌匾、雕塑等设施以及安装的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等悬挂物,应当符合行业规范与标准,并应当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安全。

65、第十九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66、(一)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7、(二)每两年至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在评估后十日内将安全评估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8、(三)建立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系统,并支持政府有关部门远程访问和读取相关数据;

69、(四)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0、第二十条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作业设备、防护用品,并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1、(三)作业设备、防护用品清单以及产品合格证。

72、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的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

7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或者雇用未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进行高处悬挂作业。

74、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建(构)筑物拆除和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制定作业方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75、第二十二条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单位,应当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要且指示明显的出口、通道,在具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并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

76、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于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监控、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7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78、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地点的选址制定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79、在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道等场所、设施的安全距离内以及矿区塌陷区域、尾矿库危及区域内,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建(构)筑物。

80、确因规划调整,需在前款规定范围内规划建设建(构)筑物的,应当先采取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保证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规划建设建(构)筑物。

81、第二十五条从事安全检测、检验、评价、培训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在确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服务。

82、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或者聘用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接受委托的机构或者聘用的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8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在本市范围内提供服务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相关情况。

84、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上海到青岛旅游

85、生产经营单位对依法进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86、第三章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87、第二十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下同)为重点监管建设项目:

88、(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89、(三)以危险物品为生产原料和设施、设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

90、(四)化工、热电、建材、轻工、造船等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91、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设立以及安全设施的设计、竣工验收,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审查。

92、第二十八条设立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

93、第二十九条设立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94、(四)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9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查并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96、第三十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97、第三十一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98、(二)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程度;

99、(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的采纳情况说明;

100、(四)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分布图和安全措施;

101、(五)事故的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

102、(六)所需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

103、第三十二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104、(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10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查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106、第三十三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建成后,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安全评价;其中,已试生产(使用)的,验收安全评价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

107、第三十四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材料:

108、(一)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109、(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110、(五)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自查报告;

1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查、验收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112、第三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青岛旅游数据

113、国家、省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114、第三十六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制度。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有关部门不予施工许可,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或者验收未通过的,有关单位不得组织总体竣工验收,投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115、第三十七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和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116、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17、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其他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危险程度适时组织演练。

118、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构成或者可能构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突发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依法立即向市、区(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办事机构报告。

11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关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20、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抢救、救援时,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引发其他事故。

121、第四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由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123、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24、(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125、(二)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的;

126、(三)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127、(四)未按照规定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

128、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29、(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130、(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或者考核合格的;

131、(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132、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33、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134、(一)对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检验、维护的;

135、(二)未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户外设施和悬挂物进行设置或者检查、维护的。

136、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37、(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将重大危险源或者安全评估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138、(二)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单位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的。

139、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高处悬挂作业未报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40、单位或者个人委托、雇用未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进行高处悬挂作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141、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42、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建(构)筑物拆除和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43、(一)未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144、(二)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145、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入生产经营场所监督检查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146、第五十一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投资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生产(使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147、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其中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户外设施和悬挂物设置、检查、维护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决定。

148、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9、第五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0、第五十四条本条例所称经济功能区,是指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保税区、青岛出口加工区以及国家批准设立的其他经济功能区。

151、本条例所称高处悬挂作业,是指从建筑物上部将人员以及设备用绳索悬挂在空中二米以上,从事粉刷、喷涂、清洁或者安装等作业。

152、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6月14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三、食堂雨雪天气应急预案

食堂雨雪天气应急预案1

为全面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即墨市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交通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冬季天气情况和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为全面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即墨市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交通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冬季天气情况和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根据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运输特点和安全管理要求,成立冬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附件1)。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下设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稳定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办,安监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局应急领导小组配备10台应急车辆和10名驾驶员(附件2)。

指挥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应急处置动态,及时调整应急工作措施;科学合理地处置险情车辆,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天气状况和旅客、货物运输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部署,确保安全运输;完成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任务。

为防止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造成灾害,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应全面做到下列准备事项:

1、局属各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考虑到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各种不利因素,根据此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2、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掌握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变化情况,做好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3、局属各部门、各运输企业要根据此案做好人员、车辆、物资、器材、值班、通讯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准备,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4、严禁在办公场所、客货运输车辆站场、候车室、职工宿舍等场所用明火取暖和堆放杂物。

5、办公场所、客货运输车辆站场、候车室、职工宿舍等场所要张贴逃生标识,悬挂灭火器。

6、客货运输车辆应配齐配好防滑链、逃生锤、灭火器等器具,并放于指定位置。

1、进入应急状态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启动本预案,各救小组及各部门、各运输企业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并随时上报有关情况。

2、通讯联络组在收到求救电话或者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按照组长的指示通知各小组启动应急预案,调度安排应急救援人员、车辆、物资,督促各小组及时展开救援。

3、现场救援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利用技术设备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施救事故车辆;指导受灾人员进行自救互救,减少损失;适时增补救援人员,增强救援力量;必要时,对灾害现场周围的居民、学校、厂矿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蔓延。

4、善后稳定组要从快处理善后事项,尽快转移受伤人员,及时将重伤员送往附件医院,制定事故处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死伤家属的抚慰工作和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严格新闻采访程序,客观公正地宣传报道,克服不良影响。

5、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剂有关物资、器材、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急需,并为各组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1、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熟悉救援预案,熟悉救援方法,熟悉救援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办法,随时准备执行救援任务。

2、加强值班,保持昼夜通讯畅通。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为确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我镇交通运输有序、生产生活平稳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域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供水供电设备与设施严重损坏、道路交通中断或严重受阻等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以及本镇域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镇域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兰溪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的原则。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镇域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青岛旅游心得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镇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村、各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成立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防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需要,研究部署并组织指挥开展应急抢险等工作。

3、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4、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工作组对灾情进行调查及处理。

5、及时宣传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

1、应急处置措施。雨雪灾害发生后,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鉴于货车经过集镇频繁,要加强与交警中队保持紧密联系,努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3、规划站要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防冻、防火、防中毒工作。对抗压强度低、稳固性差的老旧建筑、彩钢板房、临时建筑物等,进行防垮塌加固处理,如有需要采取撤人、挂牌禁用等特殊手段。加强燃气管线巡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气稳定。

4、镇工办要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及“冬季五防”(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中毒)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加油站、燃气站的安全防范,核查防冻保温、加固支撑措施,做好应急准备;涉及凝冻液体的储罐、管道等要落实防冻裂措施,确保应急、冷却设施通畅;加大对阀门、法兰盘结合部、密封件等部位检查巡查频次,严防泄漏事故。

5、旅游办要加强旅游景区的检查,做好游客的引导、疏散;加强旅游车辆的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青岛旅游免费

6、镇教办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巡查,特别是使用年限较旧的老旧房子,简易钢棚等建筑物,及时做好清扫,防止积雪沉积引发垮塌。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遇极端天气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停学停课;要切实加强对文化礼堂的排查力度,及时清扫积雪,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7、集镇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加强对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临时性搭建的钢架棚的检查,防止发生垮塌事故。

8、农办要加强对种植户、养殖户的巡查指导。

9、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利用网格员加强对本辖区安全巡查,特别是礼堂、市场以及使用轻质钢构大棚的场所等,加大安全宣传,引导村民安全取暖、安全用电,严防取火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触电、火灾等事故。

五、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值班制度

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专人负责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值班电话:xxxxxxx。

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开展灾情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遭遇其他突发事件时,当事人、目击者及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里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

本预案由镇安委办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段时间,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县将连续出现低温、雨雪和冰冻天气,灾害天气一旦形成预计会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交通运输造成严重影响。为扎实做好我镇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我镇在近期低温雨雾冰冻天气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确保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确保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特别是确保贫困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医疗保障,决不因冰雪灾害冻死、饿死人。

(三)确保全镇水、电、路畅通,确保正常供电、供水、供油、供气,交通、通讯畅通。

(四)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治安行为,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五)确保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防灾到位,将损失降到最低。

武水镇成立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唐征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

当前年关将至,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将持续,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各村(社区)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总结以往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的经验教训,站在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冰雪灾害预警不解除,工作不松懈。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要迅速分赴各村(社区),指导、督促抓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安排全镇的应对工作。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相应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要及时掌握气象部门对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提出防范应对建议。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各种形式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普及防灾避险知识。

各村(社区)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转变作风,加强服务。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社区)值守办公室要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所有值班人员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出现灾情,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不得耽搁延误。要加强沟通协调,遇有突发性情况及灾害发生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

冰冻雨雪气象预警未解除之前,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外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对预警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收集研判,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强化信息报送手段,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妥善处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实行信息一天一报制度,各村(社区)于每日下午16:00时前将本村(社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报镇办公室。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教育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全面负责校园雨雪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冻雨等天气

1、当日值日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1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学楼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接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1)雨具使用引导:为避免学生因个别雨具锐利,倡导、鼓励家长为学生配备雨衣。

(2)对于使用雨伞的学生,提醒学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教学楼时要做到收伞;二是持伞时,伞尖要朝下;三是严禁用雨具打闹。

为维护我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要把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我镇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我镇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认真落实。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步仙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为:镇党委书记高兴球任组长;镇长黄海任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区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定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各村(居)委会做好本村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安排相关人员到岗值守,加强对片区的动态管理和监管力度;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片区道路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维护交通运输秩序,负责协调道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安全畅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对恶劣天气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出行,关系到我镇综合管理的正常秩序。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人员落实到位、物资调配到位、行动迅速到位。抗灾工具、融雪防冻物资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急时之用,把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各村、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人,要确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迅速到指定地点就位,并及时开展清扫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害,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应对恶劣天气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在扫雪除冰时,以人工清扫为主。除雪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雪中路通,雪停路清。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面见底的标准。要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告知校车司机在恶劣天气做好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保证校车安全。各部门要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车辆及人员意外伤害事故。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区教育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全面负责校园雨雪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1、当日值日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0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具体要求见值日要求。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学楼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接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为做好全市教体系统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对处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20xx】24号)及泊头市教育体育局《泊头市教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冬、春季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整体联动,落实到位。

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沧州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泊头市教体局成立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指挥部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成立泊头市教体系统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工作管理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日常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工作。

(1)教体局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抓好落实。

(2)教体局班子成员抓好所包片中小学、幼儿园的落实工作。

(3)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或园长负责抓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

2.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雨雪冰冻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的校舍等建筑设施,车棚、篮球架、宣传栏、旗杆、电线等设备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出现损坏及时修复。

教体局办公室及时与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气象部门沟通,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中小学、幼儿园办公室设立专人负责电话、网络信息的传递。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黄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

2、橙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雨雪冰冻并可能持续。

3、红色预警信号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的雨雪冰冻并可能持续。

1、一般(II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上报市教体局办公室,并根据灾情由各单位一把手及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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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较重(I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上报市教体局办公室,预防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由指挥部分管领导副局长亲自指挥,各单位的校长、园长协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严重(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泊头市教体系统预防暴风雪灾害指挥部,由教体局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指挥部统一指挥,校长、幼儿园园长积极协助应急救灾工作。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家长通报。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体局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2、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遇有天气突变、灾情等级信号为红色标志特殊情况下,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之天气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市教体局。

3、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尤其做好恶劣天气来临前后路况的排查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雨雪冰冻过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积雪,确保校内学生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人员撤离,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开展多各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5.加强预防雨雪冰冻灾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屋顶、宣传栏等设施损坏。

1.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雨雪冰冻期间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次生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单位领导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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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岛旅游B本文地址:http://www.pdsd.cn/post/2520.html发布于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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