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青岛旅游B

青岛市海上旅游办法?青岛市海上旅游协会

青岛旅游B 2024-07-18 1
青岛市海上旅游办法?青岛市海上旅游协会摘要: 本文目录青岛海滨风景区要门票吗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青岛市海上旅游管理规定一、青岛海滨风景区要门票吗青岛市旅游中国海滨城市是指中国依海而建的城市。中国海岸线上的城市,因为临近大海,...

本文目录

  1. 青岛海滨风景区要门票吗
  2. 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
  3. 青岛市海上旅游管理规定

一、青岛海滨风景区要门票吗青岛市旅游

中国海滨城市是指中国依海而建的城市。中国海岸线上的城市,因为临近大海,风景优美,气候宜人。以主城区位置为准,大陆自北向南的地级以上海滨城市,主要包括大连、秦皇岛、烟台、威海、青岛、泉州、厦门、深圳、珠海、湛江、三亚等

青岛鲁迅公园,以前的名字就是滨海公园,后来改为鲁迅公园。现在的鲁迅公园对外是免费开放的,因此就不会收费的,但是,处于鲁迅公园里的水族馆和海底世界是要收费的。鲁迅公园的环境幽静优美,是青岛前海区域最美的海上花园,也是各地游客到青岛游览的必经之地。

3.青岛海滨风景区要门票吗现在开放吗

青岛栈桥从未要过门票,一直都是免费的。栈桥是青岛市的象征,第一次来青岛的人都会去前海栈桥去游玩。青岛沿海一线的风景区,无论是栈桥,海军博物馆,海底世界,八大关风景区,等等几乎都是免费的,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栈桥门票价目表。

景区全天开放,海滨浴场7月1日-9月15日期间营业。

免费开放。海滩免费开放,物品寄存、冲淡水、水上项目等另行收费。

青岛海滨公园的停车费收费标准是这样的,如果在青岛海滨公园停车场停车15分钟以内离开停车场,是不收取停车费的。相当于车辆来送客不停车,没有停车费。如果停车超过15分钟,不足一小时,按照一小时收取停车费标准是每小时五元。超过一小时不足两小时收费十元以此类推。每天停车费上限是40元。

1、农历初一到初七09:30-16:40是最佳赶海时间。

2、农历初八到十四号04:00-12:30是最佳赶海时间。

3、农历十五到二十四号09:00-19:50是最佳赶海时间。

4、农历二十五号到三十号04:00-12:30是最佳赶海时间。

即墨滨海公园位于青岛,是当地非常有名的休闲场所,这里的地理位置非常的好,交通特别方便,又有很长的海岸线,很多人在这里露营拍照,周末和节假日的时候人特别多,是一个休闲放松的好地方。这里的涨潮非常壮观,吸引很多人前来观看。

即墨海滨公园退潮的时间不是固定的,一般都是晚上6点多涨潮,早上凌晨退潮。退潮以后沙滩上有很多小螃蟹小虾,每天都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来这里捉螃蟹。运气好还能在海边的礁石坑里捡到梭子蟹,龙虾。由于靠近海边公园的空气还是很不错的,非常的清新,公园里面的绿化也很好,有很多的植物。由于滨海公园这边属于不是很热门的景点,所以游客不是特别多。但是相对于那些人满为患的热门海边这里更安静,滨海公园里面的观景台非常好,站在上面可以欣赏海边的美景。这里离青岛大学校区非常近,时常会有大学里面的小哥哥小姐姐们出来玩,周末的时候还有人在这里露营,是一处非常不错的消夏好去处。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振兴大道。

需要,凭身份证原件入园青岛春节旅游。关注“青岛海底世界”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免费预约】→【预约通道】,按预约入园日期及游览时间段,凭身份证原件入园。但如果孩子没有身份证,那么浏览青岛海底世界的门票是由成年人预约的,在进门检票的时候,出示预约码就可以了,不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果必须出示身份证,那只需要出示大人的身份证就可以。

青岛崂山旅游景点门票150元带览车,90门票无览车。

上海游客何先生:我就去了一个仰口,观光车是肯定没乘,崂山卖的是150元一票制的票,90块钱的门票加60块钱的观光车费,你凭什么给我强制消费呢?

5月20日,上海游客何先生前往崂山旅游,没有乘车却必须购买观光车票的经历,让他很不愉快。5月27日,记者按照何先生的路线进行了体验,开车到达仰口停车场后,步行不到百米,就到达了崂山景区仰口游览区入口。很明显,这段路程无需乘坐观光车。可在官方购票渠道中,门票与观光车票是绑定销售的。无需乘车的情况下,能单独购买或者退票吗?记者向崂山区文旅委进行了咨询。

崂山区文旅委工作人员:我们从2011年开始就实行了封闭管理,统一买车票买门票坐观光车进入,这也是目前咱国内山岳型景区通行的做法。我们不是必须绑在一起卖的,确实没有乘坐观光车的,我们会变通处理。

记者查阅发现,同为山岳型景区,泰山、华山、峨眉山等景区均可单独购买门票。工作人员说的“变通”处理,又是如何处理呢?5月29日,记者又来到九水游览区和太清游览区进行了体验。

崂山风景名胜区九水游览区工作人员:(记者:没坐观光车可以退吗?)没有,都是全网统一票价。

崂山风景名胜区太清游览区工作人员:它是绑在一起的,没办法拆开。就是你进门150元,玩一分钟和玩两天一个样,坐车和不坐车一个样。

山东青岛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637.6公顷。不需要门票的。

唐岛湾滨海公园位于滨海公路唐岛湾段与唐岛湾之间,东西长7.2公里,占地100万平方米,由滨海生态公园、运动休闲娱乐中心、亲水广场、公共艺术园、市民广场、人与自然公园、码头休闲娱乐村7个功能区域组成,景观设计突出体现人类与海洋之间的关系,“与海为邻”是整个公园的主题。

唐岛湾海上旅游项目先期共有5艘水上摩托艇和一艘拖帆船投入使用,游人可以乘坐摩托艇或拖帆船游览唐岛湾及四周的风光,体验劈波斩浪的快感。

10.青岛海滨风景区要门票吗现在多少钱

青岛崂山共12家免费景点。崂山风景区,海滨风景区小青岛,海滨风景区小渔山,海产博物馆(青岛水族馆),奥帆博物馆,大珠山风景名胜区,琅琊台风景区,珠山国家森林公园,青岛德国总督旧址博物馆(迎宾馆),信号山公园,青岛山一战遗址公园,鹤山风景区。

二、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

1、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海水浴场的管理,维护海水浴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海水浴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海水浴场是指依托适宜的海滩和海水条件,以游泳健身功能为主的,经批准设立的公共休闲场所。第三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海水浴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海水浴场的监督协调管理工作。

3、各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海水浴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海水浴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4、工商、旅游、城管执法、物价、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安监、环保、公安、交通运输、海事、市政公用、海洋与渔业、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海水浴场相关管理工作。第四条海水浴场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监督、属地管理、规范经营的管理原则。第五条海水浴场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海岸带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要求。

青岛市海上旅游办法?青岛市海上旅游协会

5、新设海水浴场的,由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提出设立意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卫生等部门及区(市)人民政府组织论证,划定海水浴场的水域、陆域范围,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海水浴场。第六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海水浴场的规模和特点,组织编制全市各海水浴场的功能区规划。

7、功能区规划应当包括海水浴场各功能区的划分、基础设施、经营网点布局等内容。第七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质监、卫生、环保、公安、工商、物价、市政公用、安监等部门编制海水浴场管理和服务规范,其内容应当包括功能区分区管理、设施配置与维护管理、安全救生与救护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信息服务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经营业户管理、应急管理、投诉处理等。第八条海水浴场应当有明确的管理单位。新设海水浴场的管理单位由所在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现有海水浴场的管理单位,经区(市)人民政府确认后可以继续管理。区(市)海水浴场主管部门应当与管理单位签订协议,协议应当符合功能区规划要求,包含范围、期限、管理标准、考核评价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8、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海水浴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对管理单位进行考核。

9、管理单位可以自主经营,也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各类经营业户。管理单位应当与经营业户依法签订协议,并承担日常管理责任。第九条海水浴场应当免费开放。因特殊原因确需收取门票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第十条海水浴场提供游泳服务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9月25日,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管理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10、海水浴场内的更衣冲水服务,应当实行政府定价。第十一条海水浴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11、(一)擅自进行施工建设、乱搭乱建、乱圈乱占;

12、(二)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海水浴场附属设施和设备,损坏花草树木;

13、(四)养殖、捕捞、停靠渔业船泊;

14、(五)随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包装物及其他废弃物;

15、(八)携带炊具烹饪、烧烤食物;

16、(九)其他影响海水浴场秩序的行为。第十二条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海水浴场实施经营管理:

17、(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

18、(二)配置瞭望塔、监控室、广播站、救护站、救生船、救生衣、安全防护网、安全警示标识以及垃圾箱、公示牌等设施和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功能齐全完好;

19、(三)按照协议对经营业户进行日常管理;

20、(四)定期对沙滩进行深度清理,做好水域、陆地、公共厕所、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

21、(五)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并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第十三条提供游泳服务期间,管理单位除遵守第十二条规定之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22、(一)按照海水浴场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对游泳区、更衣区、经营区、停车区、游乐区等功能区实行分区管理;

23、(二)海上娱乐区与游泳区之间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24、(三)设置安全防护网,并按浴场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救护人员,救生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区域、时间、频率实施巡视;

25、(四)通过广播或者公示牌等方式及时公布浴场管理规定、安全知识和天气、潮汐、水质、水温、浪高等信息。

三、青岛市海上旅游管理规定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上旅游管理,保护海上旅游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海上旅游秩序,发展旅馆事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的海面、水下、岛屿利用自然和人文景观开发经营的旅游观光、娱乐、餐饮等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2、海上客运、轮渡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发展海上旅游事业,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本市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依据,做到总量适当,布局合理,符合环境保护等要求。第四条海上旅游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第五条海上旅游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青岛市旅游局是本市海上旅游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3、(一)负责海上旅游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

4、(二)组织编制海上旅游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

5、(三)依照海上旅游发展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海上旅游的码头、站点及配套设施统一布点、建设;青岛旅游租车

6、(四)组织开展海上旅游的招徕、促销活动;

7、(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第七条设立青岛市海上旅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海上旅游办公室)。其主要职责:

8、(一)具体负责海上旅游的行政管理工作;

9、(二)负责实施海上旅游发展规划、计划;

10、(三)核发《海上旅游经营服务许可证》;

11、(四)指导沿海各市、区的海上旅游管理工作;

12、(五)对海上旅游经营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13、(六)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4、海上旅游办公室挂靠在青岛市旅游局,其成员应吸纳各有关部门参加。第八条沿海各市和崂山区、黄岛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相应的管理机构,在海上旅游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海上旅游管理工作。第九条计划、规划、城建、土地、交通、公安、农林等部门及海上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同青岛市旅游局及海上旅游办公室做好海上旅游管理工作。第三章项目的申办与审批第十条开办海上旅游项目,必须设施配套,有安全保障,并配备与经营服务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十一条申请开办海上旅游经营项目,由开办人向海上旅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15、(一)项目的类别、规模、经营期限的说明;青岛海岛旅游

16、(三)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第十二条海上旅游办公室须在接到项目开办人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登记并发给《海上旅游经营服务许可证》。第十三条项目开办人领取《海上旅游经营服务许可证》后,按下列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7、(一)码头、站点,以及海面、水下、岛屿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定点和建设,依照《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涉及用地的,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18、(二)游船(含游艇、下同)和海面、水下浮动或固定设施,依照有关规定到船舶检验机构、海上安全监督机构、公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19、(三)依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第十四条设立海上旅游咨询服务机构,可开办海上旅游项目的经营者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可根据项目开办人的委托,代办立项、可行性论证、项目洽谈和有关审批事项。第十五条有审批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得无故拖延。海上旅游办公室可以会商有关行政机关,制定审批期限和程序方面的规定。第十六条海上旅游经营者出租、转让其海上旅游经营服务项目的,须到海上旅游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办理其他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兴办海上旅游项目,发展海上旅游事业。第四章经营服务第十八条鼓励海上旅游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改善经营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青岛旅游B本文地址:http://www.pdsd.cn/post/133029.html发布于 2024-07-18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青岛旅游网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