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青岛旅游A

青岛户外旅游报价表,青岛户外旅游报价表图片

青岛旅游A 2024-07-09 1
青岛户外旅游报价表,青岛户外旅游报价表图片摘要: 本文目录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青岛户外下水管埋多深青岛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办法(2020修订)一、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本文目录

  1. 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2. 青岛户外下水管埋多深
  3. 青岛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办法(2020修订)

一、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包括:

2、(一)利用户外场地、建(构)筑物和道路、隧道等市政设施设置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广告栏、宣传栏、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的行为;

3、(二)利用建(构)筑物、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亭体、工地围墙(挡)、模型等绘制、张贴、悬挂广告的行为;冬天青岛旅游

4、(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的门头牌匾的行为;

5、(四)其他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第四条市、区政府设立户外广告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户外广告委)负责统筹协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重大问题。

青岛户外旅游报价表,青岛户外旅游报价表图片

6、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政府确定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户外广告设置的联合审批和日常管理。

7、规划、工商、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联合审批,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第五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区控制、合理布局、安全规范、文明美观的原则。第二章规划与规范第六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城乡建设、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编制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经市户外广告委审核,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七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主干道、重点区域(节点)户外广告设置控制规划和详细规划,报市户外广告委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八条各区政府应当根据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规划,组织编制本辖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报市户外广告委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九条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坚持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相结合,有利于保护城市风貌,与区域环境和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第十条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8、(一)禁设区、限设区、宜设区;

9、(二)户外广告布局、总量、密度、种类的控制原则;

10、(三)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形式、规模、规格、色彩、材料、照明等基本设置要求。第十一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报市户外广告委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十二条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11、(一)利用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消防、电力、通讯、邮政、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12、(二)影响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市政、消防等公共设施使用或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

13、(三)危及建(构)筑物安全、公共安全的;

青岛户外旅游报价表,青岛户外旅游报价表图片

14、(四)占用绿地或者影响树木生长的;

15、(五)其他妨碍生产生活、影响城市景观的情形。第十四条禁止在下列区域、位置设置户外商业广告:

16、(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城市风貌保护区以及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区;

17、(二)国家机关、中小学校、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医院等;

18、(三)立交桥和人行过街天桥,道路两侧各种护栏、杆体、通透围墙、道路隔离带;

19、(四)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20、(五)规划确定的其他禁止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的区域、位置。第十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认为确需修改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第三章设置许可第十六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设置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依法办理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第十七条户外广告的设置许可,实行统一受理、联合审批、分级管理的制度。

21、属于城市主干道、重点区域(节点)规划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其他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区政府确定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统一受理。

22、使用期限十五日内的属于临时性户外广告。临时性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设置申请由区政府确定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统一受理。

23、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建筑控制区内设置户外广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青岛户外下水管埋多深

首先污水管道必须防止管道因地面载荷而受到破坏。在车行道下,管道最小覆土厚度一般不小于0.7米。其次必须防止管道的污水冰冻和因土壤冻胀而损坏管道。管顶可埋在冰冻线以下0.15米。

下水管常见的有PVC材质,也有用不锈钢材质的。PVC的下水管硬度和抗拉强度都比较好,所以用在管道上的话安全系数是比较高的。PVC下水管的优势有很多,它耐腐蚀性比较好,而且管道摩擦阻力小,不容易堵塞,所以用在下水管道上不易堵塞。PVC的下水管不论是粘接还是橡胶圈链接都具有良好的水密性,施工简单,在安装的时候效率比较高,而且PVC的下水管抗老化性能很好,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三、青岛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办法(2020修订)

1、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户外灯饰管理,亮化美化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户外灯饰是指在户外设置的用于夜景照明装饰的灯光设施。第三条在本市市南、市北、李沧三区范围内纳入城市户外灯饰设置规划的下列灯饰的设置管理适用本办法:

2、(一)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灯饰;

3、(二)户外商业广告灯饰和公益性广告灯饰;

4、(三)建(构)筑物的轮廓灯、投射灯及霓虹灯等装饰灯饰;

5、(四)装饰单位名称、牌匾、门头、字号、橱窗等户外灯饰;

6、(五)其他户外灯饰。第四条市和各区户外灯饰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分工,负责对辖区内户外灯饰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7、公安、市场监管、房产、市政、交通、园林、电业、商业、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户外灯饰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五条户外灯饰设置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区户外灯饰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建(构)筑物,按照规划应当设置的户外灯饰,必须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第七条按照户外灯饰设置规划应当设置户外灯饰的现有建(构)筑物,建(构)筑物的产权人或管理使用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和使用户外灯饰青岛旅游包车。对不按照规划设置的,由户外灯饰管理机构采取招投标形式,确定其他单位设置。第八条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灯饰,由户外灯饰管理机构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实行公开招投标,由中标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设置。第九条设置户外灯饰,应当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和新工艺,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漏电等安全措施,做到美观、整洁、牢固、安全。第十条设置户外灯饰,按照规定应当办理占用场地和交通、消防安全审核等手续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户外灯饰,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8、(一)在户外灯饰设施上刻划、涂污;

9、(二)在户外灯饰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10、(三)擅自在户外灯饰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11、(四)擅自在户外灯饰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12、(五)擅自迁移、拆除、利用户外灯饰设施;

13、(六)其他可能影响户外灯饰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第十二条户外灯饰设置完毕,应当经市或区户外灯饰管理机构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第十三条户外灯饰的设置使用单位应当加强户外灯饰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并按户外灯饰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统一开启和关闭。禁止擅自拆除、移动户外灯饰。第十四条纳入户外灯饰设置规划范围的户外灯饰用电,经电业部门和户外灯饰管理机构核定后,按照居民生活照明用电标准缴纳电费。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4、(一)不按规划要求设置户外灯饰的;

15、(二)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户外灯饰的;

16、(三)擅自拆除或移动户外灯饰的。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和各县级市户外灯饰的设置与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青岛旅游A本文地址:http://www.pdsd.cn/post/127176.html发布于 2024-07-09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青岛旅游网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