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青岛旅游B

青岛旅游学院招生计划人数?青岛旅游学院招生计划人数统计

青岛旅游B 2024-06-26 1
青岛旅游学院招生计划人数?青岛旅游学院招生计划人数统计摘要: 本文目录青岛旅游学校2014招生简章青岛滨海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022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一、青岛旅游学校2014招生简章...

本文目录

  1. 青岛旅游学校2014招生简章
  2. 青岛滨海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3. 2022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一、青岛旅游学校2014招生简章

2014年青岛旅游学校招生计划(一)学历:3+4本科学制:七年

专业名称班数人数是否面试收费标准联办院校

旅游管理 1 50是免学费山东师范大学

注:具体计划以青岛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2014年青岛旅游学校招生计划(二)学历:三·二连读学制:五年

专业名称班数人数是否面试收费标准联办院校

航空服务 3 130是免学费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注:具体计划以青岛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2014年青岛旅游学校招生计划(三)学历:职业中专学制:三年

专业名称班数人数是否面试收费标准

自主招生航空服务(中国民航大学空乘班)

旅游服务类(大类招生)旅游服务与管理(导游) 2 85

国际商务类(大类招生)国际商务 2 70否

注:1.具体计划以青岛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2.报考旅游服务类和国际商务类专业,只需填写对应的专业大类代码,入学一学年后根据个人兴趣和考试成绩再确定专业方向,可以说是“一次选择多次机会”。

二、青岛滨海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

3、学校地址:中国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5、办学体制和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办学宗旨: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

育人理念: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人人有才,人人成才。

学校位于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中心,山海相间,气候宜人,空气清新,宜学宜居。学校占地1200余亩,建筑总面积8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5亿元;已建图书馆3座,纸质藏书206万余册,电子图书140余万种(16TB),阅览室座位5132个;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17873个;有200人以上座位学术报告厅6个和1600座的礼堂1个;建有13个实验(实践)教学中心,10个校企一体化校内实习基地和132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有1.35万平方米的母婴护理实训中心、4.3万平方米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基地—珠山大饭店、青岛市建设标准最高的实验室——精准医学与保健研究中心;总投资30亿元、占地226亩的三甲标准青岛军民融合医院(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已试营开诊;建有综合运动场2个,篮球场15个,网球场3个,排球场8个,羽毛球场12个,室内体育馆1个,25m×50m泳池游泳馆1个,形体训练厅1个;学校综合实训基地——1.4万平方米的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内设陶瓷馆、中外油画馆、中国字画及根雕馆、科技馆、校史馆、教育史馆、宇宙馆、世界动物标本馆、海洋馆,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校内建有四个人工湖,春来垂柳绕湖,夏来荷花满塘,秋来丹桂飘香,冬来冰瀑悬挂,校园风景如画。 9、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1643人,专任教师1253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者1029人,教授108人、副教授404人,教师硕博比例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2.12%。另有兼职教师30余人,美、澳、英、意、法、西、俄、韩、日、阿根廷等国家外籍教师15人。

学校设有文理基础学院、大专文理基础学院、国际合作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部、医学院、思政部13个院部。共开设48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其中省级特色专业5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6个,市校共建专业5个,市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精品课程21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外籍留学生54人。

11、办学历程、特色与成就青岛滨海学院2005年成为山东省首批民办本科院校,2009年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建校来,坚持锤炼办学特色,取得优异办学成就。(1)秉承先进理念,办学成果丰硕学校坚持“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的办学宗旨,着力实现“培养明德、践行、善事、创新之现代公民”的育人目标,把以德立校、立德树人作为治校办学根本,《青岛滨海学院以德立校经验与启示》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广泛宣传报道;学校是山东省民办高校德育研究基地,全国德育先进典型,2003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山东省文明校园;2004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德育优秀高校;2013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定为山东省民办高等教育本科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被教育部定为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高校;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本科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017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高校;2019年和青岛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坚持质量为本,促进优质就业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与特色发展,1999年实行学分制,2000年创立学分学绩制,让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及学习时间,修满规定学分学绩可提前毕业。对学生学术探究、社团活动给予充分自由发展空间。着力打造了机电、土木、广电、医护、电商、旅游、动漫、学前教育等专业“学研产”教学实体,通过“做中学、学中做”,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注重通识教育,强化人文基础、普通话演讲训练、办公自动化、外语听说等公共技能训练,充分发挥学校全国英语四六级、专业英语四八级、专业日语四八级、HSK中国汉语水平、国家普通话推广、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平台作用,校内直接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突出多能与综合的素质培养。发挥青岛知名企业云集、人才需求旺盛优势,实现毕业生优质就业。截止2020年,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10万余名合格毕业生,毕业生普遍受到好评,涌现出大批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创业明星。2015年度被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

(3)优化奖贷勤助体系,奖助精准覆盖面广

学校学生除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还自设了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总额已达1亿元,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学校还建立了校企合作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基金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多元筹资和扶持渠道,扩大了惠及学生的覆盖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制定了日常考核、消费考核、民主推荐、民主监督、综合评审等多重推选措施,形成了科学严密的奖、助、免、贷资助选拔机制,保障了奖励资助精准度。2019年度,各级各类奖贷助勤减免惠及学生7939人次,占全校学生总数的39.7%,资助总金额达4147.6084万元。学校是山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4)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矢志创建百年名校

青岛滨海学院以“创民办清华”为蓝图,确立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至2022年建校30周年,综合实力在省内本科院校中达到中等以上水平,成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和全国民办高校名校;第二步,至2042年建校50周年,成为国内一流名牌民办大学和全国知名高校;第三步,成为中国“民办清华”,以坚实步伐向百年名校迈进。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科学制定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依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20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1.录取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美术类专业录取要求:山东省美术类本科、专科专业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按综合分投档并择优录取。

外省美术类本科专业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6.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学校无任何自主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本科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科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

第十三条本科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限英语语种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及格(如满分150分须90分)以上,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自2016年起我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详情参见《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此收费管理办法折算后的年学费标准为:本科专业19800-21800元,专科专业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11000元。学校住宿费标准:1200元-2800元/年青岛旅游学校。

第十七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字〔2018〕9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财函〔2019〕19号)、《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修订)》(青滨发〔2019〕29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救助等有关情况

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40.67%。

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

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最长两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

4、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根据学校专业调整办法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第二十一条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在弹性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认可的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728687,83150103,83150104, 86729038

网址:

第二十三条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学院负责解释。

三、2022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青岛旅游地方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13010)

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

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4年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紧密对接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和涉外高端服务业,凸显“外”字办学特色,现有国际贸易实务、会计2个央财支持重点专业;商务英语、民航运输2个央财支持的实训基地;国际贸易、商务外语、财会金融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金融、电子商务等青岛市高职重点专业6个;牵头商务日语、空中乘务等9个全省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学院设国际贸易系、财会金融系、商务外语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国际运输与物流系、跨境电子商务系,开办21个专业。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国际金融、软件技术、保险、国际商务10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

学院是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商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外语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牵头单位、山东省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青岛市首批品牌职业院校。

学院办学50多年来,培育毕业生6万多名,广大校友在海内外创建了进出口1500万人民币以上企业3000多家,国际物流企业600多家,包括位居中国民营物流企业第1位、全球集装箱航运企业第19位的海丰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其领军人连续多年福布斯排名青岛首富,包括曾连续5年进出口总额山东省排名第一的新华锦集团;校友创办的企业诸多已经上市。“招生-人才培养-就业”实现良性循环,90%以上应届毕业生提前半年被预订,其中,2020届毕业生第一场招聘会有1100家企业来校送岗1.7万个。如隆集团、高阳国际物流等众多校友企业在学院设立了奖学金,诸多校友成为学院人才培养的校外专家,诸多校友企业成为在校生的重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更是校友企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发展智库,学院与校友企业协同发展的生态系统已经形成。

第八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1.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对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要求的考生,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录取。

3.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4.对于第一志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后续志愿(征集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只能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各专业相关科目和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退档产生的缺额按高、低分依次递补。

6.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7.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考生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录取后我院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青岛旅游学院招生计划人数?青岛旅游学院招生计划人数统计

第十七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的统一标准。学费: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5000元/学年。如学费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有关规定,学院公寓按住宿条件不同,收取 600到1300元/每生·年住宿费(安装空调的房间按每房间400元加收住宿费,每人具体加收费用标准按房间住宿人数分摊)。

第十八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青岛旅游网。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咨询电话:0532-5576100155761002

学院网址: www.sdwm.cn  www.sdw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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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岛旅游B本文地址:http://www.pdsd.cn/post/117842.html发布于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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