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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查询导游证是否被吊销
1、登陆所在的省旅游网,进入后,有一个导游证查询,输入上面的号码,就能查询出来了。
2、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4、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5、(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二、违反旅游法规定吊销导游证几年
1、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2、出现“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旅行社将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
3、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除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相应处罚外,涉事旅行社、旅行社相关责任人、导游、领队、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都将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5、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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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7、第九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8、(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9、(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
10、(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
11、(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三、导游员有哪些行为会被吊销导游证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的物,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要小费的;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导游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
四、违反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几年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吊销导游证时间为三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导游、领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2、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3、(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4、(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五、哪些情况会吊销导游证
近日,央视记者五一假期体验云南低价旅游团,其间导游变相安排购物和欺诈行为引发关注。5月14日,云南旅游执法总队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昆明、保山等多家企业及人员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涉事旅行社、导游做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勒令涉嫌存在向旅行社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停业整顿,并立案调查。
此前,据央视记者报道,五一假期,记者分别报了999元的北京到芒市双飞五日游及石林一日游、九乡一日游,旅游过程中,导游先打温情牌,再用语言暗示游客到指定旅游购物场所购物,指责未购物的游客“没有良心”;导游直接在旅游大巴推销商品,带顾客到指定地点购物收取人头费,购买质次价高的金镶玉,有人在车站周边拉客喊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5月14日,云南旅游执法总队发布通报称,云南祥和国际旅行社,存在没有为游客购买云南旅游组合保险,指定旅游购物场所等违法行为,拟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陈某局因违规向游客推销商品,被吊销导游证。
无业人员朱少平在车站周边拉客喊客,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转由公安部门调查处理;云水斋珠宝首饰经营部涉嫌向旅行社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官渡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停业整顿,并立案调查。
通报中表示,腾冲永昌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拟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丁某祥存在指定购物场所、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行为,拟吊销其导游证;导游付某因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违法行为,被罚款1万元并暂扣导游证3个月。
此外,腾冲市鼎成商贸有限公司、腾冲市彩云宝玉有限公司、腾冲市东方金钰有限公司等3家购物企业,涉嫌存在向旅行社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停业整顿6个月,并由腾冲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三家公司立案调查。
以下情行都是吊销导游证的情况:
1、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桂林跟导游。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4、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6、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桂林导游公司。
六、违反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
1、法律分析:吊销导游证三年后可以再次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三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