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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导游证考试报名时间2023
重庆导游证考试报名时间2023如下:
2023年导游证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至9月16日17:00,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
导游证是一种特殊的证件,授权持有人在特定区域或景点提供导游服务。持有导游证可以合法地从事导游工作,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讲解景点历史和文化背景等服务重庆导游用书。
要获得导游证,通常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年龄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年满18岁以上重庆私人导游。文化素质: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如历史、地理、艺术等相关背景知识。语言能力:需要具备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能够流利地使用所需要的语言进行导游服务。
为了获得导游证,申请人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旅游地理和文化知识:学习各地旅游景点的地理位置、历史背景、文化遗产等相关知识。导游服务技巧:学习如何进行导游解说、如何与游客互动、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等相关技巧重庆一导游。外语口译能力:提升外语口译能力,尤其是对于常用的旅游语言。
具体的导游证申请程序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培训:参加导游培训班或通过在线培训获取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参加导游考试,测试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培训证书、考试成绩等。审核和批准: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发放导游证。
导游证一般有一个固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后需要进行续签才能继续从事导游服务。续签程序通常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和通过相应审批程序。
持有导游证的人享有从事导游工作的权益,可以合法地接受导游委托并获得相应报酬。同时,导游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维护游客权益、遵守导游行业相关规范等。
二、在重庆如何考导游证
打电话问旅游局直属导游培训服务中心023-67721664 67728850 67860025。考试就是他们组织的,证也是他们发。初级和中级由重庆发,高级和特级是全国旅游总局发。没有人比他们回答更权威和准确了。
1、国家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
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向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
第九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第十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第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第十二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
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第十三条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
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第十四条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五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第十六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第十七条旅游者对导游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八条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九条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第二十三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四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旅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景点景区的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7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2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一、申报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初级导游证书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二)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四)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
二、申报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三)取得中级导游证书后实际带团不少于7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中文导游报考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五)申报前1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
三、申报特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取得高级导游证书后实际带团不少于5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有正式出版的导游业务方面的专著,如合著须为第一作者;或在公开发行的省级报刊独立发表过2篇(含2篇)不少于3000字的导游业务方面的论文;
(五)中文导游报考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凡在导游工作中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申报前1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特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
三、如果想要当导游,重庆的大学有哪些哦
1、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个不错的选择。
2、学院遵循科学性、前瞻性、适应性原则,设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规划系、旅游装备系和公共基础部等系部,开设了导游、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城市园林、舞蹈表演、烹饪工艺与营养、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等专业。学院在办学实践中,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其系部设置之齐全,专业划分之细致,人才培养之对口对位,已在旅游院校中崭露头角。
3、该校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院校、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校、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校、重庆市“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院校。
4、下图为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照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