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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导游服务必须是受旅行社的委派,否
1、规范导游队伍。相关部门对导游进行监督检查。
2、从旅行社的角度来说,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导游人员是旅行社派出的代表,旅行社派出导游人员的目的是要完成旅行社产品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即产品的消费,从而实现产品的价值。
3、从游客角度,接受委派,有法律保障,你自己在扩展下嘛。《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二、说说游客和旅行社、导游的关系(二)
1、继上篇我们说了游客和导游之间的关系,我们现在说说游客和旅行社的关系
2、游客交钱给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那么就有个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个和游客与导游之间的关系一样,旅行社服务于游客。
3、既然签订了旅游合同,那么所有的必须要按照合同去执行,执行合同具体的人就是导游和游客!为什么说执行合同额额很也包括游客呢?当然,合同签订后双方都是是有责任和义务的,旅行社、导游按照合同去完成行程,游客责任和义务配合导游的工作,举例说明:如果有购物店,游客的责任和义务肯定是配合导游进店参观,买不买随你便,但是请配合导游在店内代购合同上写明的时间。
4、有些游客的生意我们真的做不了,原因很简单:只买便宜的,不买对的!你跟他苦口婆心的去介绍一个好的旅游产品或者是适合他的旅游产品,他总是一句话,太贵了,你看谁谁谁的产品,比你们便宜多少多少钱!说真的,你不拿其他家的行程来对比怎么比重庆兼职导游?光看价格怎么比?大家都明白旅游所谓的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哪个不要钱?飞机票要钱!坐的车要钱!吃饭要钱导游讲重庆!酒店要钱!门票要钱!不去购物店要钱重庆导游概况!自费项目要钱!所以一个旅游产品是这些要素组合成一起的,缺一不可,而每一项都是要钱的!旅游这个产品有想花钱少,又想玩的好根本不可能!就像盖一个房子,这个房子的价格低于了市场价格那一定有问题!质量也就肯定有问题!
5、旅游行业在中国大概三四十年蓬勃发展,速度非常惊人!带带来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客人比价格,旅行社为了收到游客势必降低价格,低于了市场价格那么接待肯定有问题!要么就是“赌团”靠游客的消费来补这个团的费用,我们行内称为“填坑”。会是谁填这个坑呢?肯定是游客呗!如果说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个人总结一句:雁过拔毛!哪儿都想狠狠赚游客一笔!
6、怎么总结游客与旅行社的关系呢?大概就是游客想花最少的钱,要玩最好的东西,旅行社想花最少的钱让游客玩好,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个关系发展产的很畸形:游客图便宜致使旅行社降价,降价后又随着市场的恶意竞争,价格一降再降。后面只有降到了游客能接受的低价!底价后势必降低客人的接待标准,所以这个是一个轮回!
7、在这里劝一下朋友们:不一定越贵越好,但是肯定不是越便宜越好!天上不会掉馅饼,只能掉陷阱!
三、对于旅行社来说,导游将来的晋升空间是什么
导游方面就是初级、中级、高级、特级这个等级的区别了,每个等级的导游待遇和薪资是不一样的,但是如果长期想从事旅游业,并取得职位的提升,那就是业务、计调等,可以晋升为部门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等。如果是全国连锁的大型旅行社,还可能会被派往总部或是下派到分公司担任管理层。(不过,其实各地的连锁旅行社并没有像连锁酒店那么关系紧密,很多都是加盟的,因此最大的可能就是成为你所在旅行社的总经理。)
四、在旅游期间你有遇到黑旅行社或导游吗
遇到过,后面拨打12301向国家旅游局投诉了
现如今,旅游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个调味剂了。不管是为了放松身心、舒缓心情、团建还是家庭旅游,都越来越普遍了。
但毕竟我们要去的地方大多数是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通常情况下不好麻烦当地的朋友或没有当地的朋友,对于旅游地很不了解,所以大多数人会选择跟团旅游。
如果碰到强制性购物景点物品的黑旅行社和黑导游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1.为了人身安全,不以强制性抗拒,否则有可能遭来人身攻击。在“配合”导游的情况下,不动声色的搜集导游强迫或者威胁你们购物的证据,不论是偷拍视频还是录音,或者自己的购物发票。包括一开始签订的旅游合同也要保存好。
2.保证自己的安全回来之后,第一时间以投诉态度拿着合同向旅行社投诉导游行为,如果旅行社翻脸不认账,直接亮出所有证据,进行网络曝光。
3.如果旅行社坚决不退,可以拨打12301向国家旅游局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当然如果愿意折腾,可以选择直接起诉旅行社。
那么如何辨别一些可能有强制消费的旅社呢
记住“一分钱一分货”的千古不变的守则。特别遇到价钱特别低得离谱的跟团游,用什么政府补贴,内部渠道做借口的,就要特别警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