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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游证就业方向有哪些
1、第一,如果感兴趣可以从事导游工作,导游工作相对来说比较辛苦,但一个合格的导游收入也很不错。从事导游工作之前需要考取导游资格证,拿到资格证以后可以选择成为专职导游或兼职导游,专职导游需要挂到公司领取导游证识别卡,兼职导游需要挂到你所在当地的导游协会。从业两年以上的导游可以通过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申请领队证,这样就可以带出境团了。
2、第二,旅行社相关工作,主要岗位有计调,也就是线路操作,也分为出境和国内。旅行社销售,有直客销售和同业销售
3、第三,酒店相关工作,酒店就有很多部门了,像客房部,餐饮部,前厅部,市场部,公关部,人资部等等。
4、第四,景区相关工作,例如景区办公室,市场部,销售部,营运部,管理部等等。
5、第五,涉文旅企业,例如景区管理公司,规划设计公司,这些涉旅企业也会有对旅游专业人才的需求。
6、总而言之,旅游是一个朝阳产业,我就是旅游专业毕业并从事旅游行业的,这个行业能学到很多东西,不管你以后从不从事这个行业,都会对你有很大帮助。希望你可以加入我们旅游大家庭。
二、导游涉及的相关工作有哪些
导游涉及的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旅游者的食、住、行、游、购、娱无所不包,总体归纳起来,主要涉及游程安排、旅行服务、游览讲解和沟通协调四大部分。
1、游程安排,它包括设计旅游程,确定旅游路线。
2、旅行服务,从你开始接团起旅游者的迎送服务、协助其办理入住服务、还要保存并分发交通票据服务、代办服务、生活服务,这些都是你必须要做的。
3、游览讲解,这个是导游带团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包括旅途中讲解、景区(点)讲解、参观介绍。
4、沟通协调,你要沟通协调好团员之间关系、团员与接待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接待单位的对客服务;当然也要集体沟通协调对客服务;与团员沟通,妥善解决部分团员的特殊需求。当一名好的导游是很不容易的,你不仅是引导旅游者游览并感受山水之美,而且要在这个过程中给予游客食、宿、行等各方面帮助,并解决旅游途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呢,大河江山美不美,全靠导游一张嘴,这个是读书时同学间经常说的一句话,我觉得挺好的,呵呵。
三、导游的工作内容
1、导游需在出团前一天到旅行社领取团计划,详细了解行程中的各项细节,如门票、用餐安排、团队人数等。通知游客确认集合时间、地点和旅游巴士司机,并与景点、餐厅、酒店等协调,准备出团所需物品(如饮用水、导游旗等)。此外,还需计算团队费用,并向旅行社借出所需款项,确保一切准备就绪。
2、导游需先乘坐旅游巴士到指定地点,携带出团物料与司机确认无误后上车。上车后,导游要确认车内座位充足,为后续接游客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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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导游在游客上车后要清点车内游客人数,确认无误后发放物料,并向游客介绍行程、自我介绍及联系方式,告知集合时间与地点。同时,要计算车费,并与司机结算。
4、导游在到达每个游览点时,需提醒游客集合时间与地点,并协助游客办理入园手续。购票时,要确认购票人数与儿童身高,避免买错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5、导游需根据游客的需求,决定是集体游览还是自由游览。若集体游览,导游应带领游客按既定路线游览;若游客自由游览,导游应在景区内巡视,以便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6、导游需在指定地点提前30分钟等待游客,集合时清点人数,确保游客齐全后出发重庆导游电话。如有游客迟到,导游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游客上车后再次清点人数。
7、导游需提前了解就餐点的具体情况,如桌数、每桌的座位数等,并在游客就餐前安排好座位。同时,要确保司机和陪同人员也有就餐位置。
8、导游需灵活应对出团途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如票价问题、就餐要求不符等。遇到问题时,导游应立即与旅行社计调人员沟通,并尽快做出安排。
9、出团结束后,导游需对团队的支出进行核算,并向旅行社报销或归还剩余团款。所有支出必须有票据,没有票据的费用由导游自行承担。
四、重庆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导游活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的管理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含导游IC卡),接受旅行社聘用,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2、导游人员分为旅行社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旅行社专职导游是指为1家旅行社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旅行社依法为其办理失业、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险,并承担管理和质量责任的导游人员;社会导游是指与1家社会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社会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委派,临时为旅行社聘用,社会导游管理服务机构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并承担管理和质量责任的导游人员。第四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导游人员管理工作。第五条旅游者对导游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在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该投诉进行处理并书面答复投诉者。第二章导游人员执业条件第六条从事导游工作,必须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
4、导游人员资格证根据报考语种不同,分为普通话导游资格证和语种(外语)导游资格证。
5、导游人员凭导游人员资格证方能办理导游证。第七条本市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
6、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年举行1至2次,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提前60天将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时间及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第八条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7、(一)热爱祖国,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重庆旅游导游
8、(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9、(四)熟悉旅游业务知识,具备胜任导游工作的语言表达能力;
10、(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导游工作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九条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1、(一)笔试内容为导游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导游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旅游法规常识、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业务等。报考语种(外语)导游资格的考生,还需加试所报语种的笔试;
12、(二)面试内容为导游服务能力,主要包括导游普通话表达能力、导游讲解能力、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疑难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等。报考语种(外语)导游资格的考生须用所报语种应试。
13、已经取得普通话导游资格证的导游人员,报考语种(外语)导游资格,须加试所报考语种的笔试和面试。第十条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
14、导游人员资格证按规定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全国范围内有效。
15、导游人员资格证应妥善保管。如遗失,需在规定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申明,并持刊登的遗失作废申明申请补发。导游人员资格证破损的,凭原件换发。第十一条导游人员资质分初、中、高、特级:
16、(一)初级导游人员等级在第一次办理导游证时,自动获得;
17、(二)中级导游人员等级需参加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或评审,等级证书按规定由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18、(三)高级、特级导游人员等级需参加由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或评审,等级证书按规定由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19、参加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导游评比或竞赛获得最佳称号的导游人员,报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晋升高一级导游资质等级。
20、旅行社应当按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聘用一定比例的高等级导游人员为专职导游。第十二条中级以上资质等级的导游人员可参加由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出境领队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核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出境游领队证》,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第十三条导游证是证明持证人已经依法进行导游注册并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要求从事导游工作的,应当取得导游证。
21、导游证由市和经批准的区县(自治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22、在重庆市外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的,如需在重庆市申请办理导游证,应当参加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相关地方部分知识的考核,且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