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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实验小学的学校环境
1、回首往昔,南坪实验小学风雨兼程走过了近百年的历史。在区委区府各级领导和社会各届朋友的关怀下,在校行政班子的带领下,今天的南坪实验小学办学条件已今非昔比。学校办学规模扩大为一校五点,现新增有“洋河南滨校区”、“洋世达校区”、“康德校区”、四海校区。其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一应俱全:微机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厅、塑胶运动场、游泳池、篮球场,并配有音乐、美术、科技、舞蹈等各类活动室。同时,创建了南坪实验小学校园网,增设了远程教育设备,实现了电脑“班班通”,等等。
2、“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南小人将永不停步,踏实进取,继往开来,不断以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果展示自己作为弄潮者的风采。
二、重庆市南岸区有哪些游泳池
1、江南体育馆、海德酒店、融侨半岛以及重庆南岸的各大健身房都有游泳池,同时重庆南岸的各大高校如重庆工商大学5公里,重庆交通大学6公里,内部的会对外开放,每天下午5点以后,到晚上7点半关门。
2、重庆市南岸区位于长江南岸,是重庆市主城区组成部分,是以城市为主的都市工业区、中央商务区、国际会展区、风景旅游区。南岸区旅游资源以自然风景和抗战资源为主,主要有南山森林公园、南山植物园、洋人街、重庆抗战遗址博物馆等。
三、游泳比赛 秩序册
协办单位: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一、大会组委会名单……………………………………………………………2
二、仲裁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2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名单…………………………………………2
四、比赛组织机构名单…………………………………………………………3
五、裁判员名单…………………………………………………………………3
六、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5
七、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8
八、各代表队名单………………………………………………………………12
九、竞赛日程……………………………………………………………………23
十、竞赛分组名单………………………………………………………………26
十一、重庆市大学生游泳最高纪录……………………………………………45
十二、重庆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47
十三、游泳运动员等级标准……………………………………………………49
十四、参赛人数统计……………………………………………………………51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推荐表…………………………………………………52
委员:夏思永龙周许定国黎国庆申存在
重庆市大中学生游泳比赛裁判员名单
裁判员:黎伟宋晓洪邹承伟邓聪陈祥川
裁判员:程鑫文贤俊黄金华白砚吉陆源康
裁判员:胡显云纪光建文贤俊杨波李巧丽
技术检查:董科林德云邹桂芳赵平
裁判员:谭漫丽陈俊丽程智彬赵伟孙亦航
裁判员:吴学娇肖婵谢丹徐艳张晓梅
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008年9月26日至28日在重庆大学B区游泳池举行。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甲组:普通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含运动系)
(一)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符合《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堆积总则》第十条规定的参赛条件。重庆地接导游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可报领队1至2人、教练员1至4人,男、女运动员各12人。每队每项可报3人,每人可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
(三)甲组学生可以参加乙组比赛,乙组学生只能参加乙组比赛。若接力项目中有1名乙组学生,则该接力队视为乙组。
(四)各单位必须在9月20日以前登陆重庆市教委体卫处网站完清参赛运动员网络注册手续。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参赛,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备查。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3年游泳竞赛规则》。
(二)50米各项目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的项目一次性决赛。其它项目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若异组运动员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继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一)甲组、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参加的项目,按报名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各前8名颁发奖牌。
(二)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不足6人(队)参加的项目,按报名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对获得前6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6分别按9、7、6、5、4、3计分,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各前6颁发奖牌。
(三)打破市大学生纪录者加9分。
大会按运动员6:1、裁判员5:1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奖,颁发获奖证书。
1.各单位用电脑打印运动员报名表,注明运动员参赛组别,于2008年9月10日前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真号:65102594,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65102594
电子邮箱:TYXYYB@CQU.EDU.CN如果电子邮件与报名表不符,以报名表为准。
2.各单位自行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必须组织运动员进行体检,报名表盖上单位公章和校医院公章方为有效。
1.各参赛单位于9月26日上午10点在重庆大学体育学院报到,并于10:30点召开领队、教练员与裁判长联席会。
2.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缴纳报名费500元、“抵押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向组委会校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仲裁、总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
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标准90元人民币)。
(一)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
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008年9月26—28日,在重庆大学B区游泳池举行。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游泳)及其它普通中学。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学生,并已在市学生体协注册者,方可报名参赛。
(二)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同意,未能入选所在“试点校”代表队的初中学生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报名参赛。由“试点校”初中毕业升入“试点校”高中的运动员,不在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一)各单位限报领队(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或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男、女各10人。未入选代表队的运动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记名次、不计算团体总分。
(二)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接力各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三)各参赛单位务必9月12日前完成运动员的重庆市学生运动员网络注册,未注册的运动员将不能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凭注册卡参赛,请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备查。
(五)游泳“试点校”必须组队参赛。
(一)比赛按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二)除50米以外其余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一)男、女团体总分合计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试点校”取并列名次。团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证书。重庆法语导游
(二)各单项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
(三)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接力和200米个人混合泳加倍计分;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者每项加7分。若遇团体总分相等,则以打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选2队;个人每单位评选2名运动员(男、女队各评1名)。
(一)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核批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2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将如数归还申诉费。
(三)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裁判长、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调。
(一)报名:请各代表队将报名表(加盖派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体检证明章)于2008年9月10日前分别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真号:65102594,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65102594
电子邮箱:TYXYYB@CQU.EDU.CN如果电子邮件与报名表不符,以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08年9月26日下午2:30在重庆大学(A区)体育学院会议室报到,并交纳竞赛费、保证金、注册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9月26日下午3:00在重庆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准时出席。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
(三)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学校体育竞赛中的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纳“抵押保证金”5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违反《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运动队,运动会结束后,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组委会对举报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重庆导游语
(一)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日程参考表
2.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男队:刘炜李恒毅石凯王世琦姜锐夏诗贤
女队:马丽莎高澍段晓婕樊俊苏陈凝胡倩
男队:崔泽华穆彪韩宏静张文何怡波谢忱
王逸林翔罗潇李凌睿黄嘉良龙彦宇
女队:陈洁毕茜陈羽丹熊洁赵臣徐在爽
张耀宇刘玉玲王熹张晓莹莫言肖雪
女队:潘诗桦陈晓陈菁菁王春晓刘妍君
男队:庄家智周伟张聪苏澎林慧东马青
女队:周文杨张望舒张晓晨王璨刘彤周晰
男队:刘沁陈天龙周君相王曦王昊刘宇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师涉外)
男队:张磊吴海云孙为宜将立冉杰
男队:王博宇吕书华程萩林肖兴华李显赵子渊
史雨林杨百川李阳陈厚同蹇友山姚君
女队:魏妍君江游云珂胡颖陈晶盛莹翀
男队:李华周林杰范蒙李阳杰刘福焦洋
女队:张圣昆纪坤郗茜王姗卢婷莉张毓珈
男队:高小建李小兵吴成光黄威陈发吴智强
女队:王丽韩蒙蒙颜希罗玉俊谭婉珏袁永英
男队:韦宝其陈继刚杨建设谢承君赵江涛石恒源
李志林李泽蒋洪波张驰林森门宏伟
女队:程凌希金鑫侯黎琳马昊莹石秀梅林闰雨
黄玥陈文婧周庆丰钟固君戈小怡蒋倩
男队:李俊龚宇田兆均吴双双杨文刘家宏
女队:倪梦崔璨刘婧杪胡瑜婷鄢涵月叶文嘉
女队:苏小亨钱梦仑朱珠王抒忆杨婉屏高思语
女队:秦璇鲁思雨龙婧李含谞姚佳男刘雨岑
男队:粟相瑞张茂森刘灿李雪飞黄秋雨胡思陵
男队:段智毅郭竞翔张逸飞周嘉西陈镜行孙潇
唐皇斯墨郭晋刘传琦程一叶秦阳郭世俊
男队:王裕华刘立峻王希童思然蒋钰井李冬旭
女队:王曦李青来徐心怡李煜程冰倩刘莉琳
男队:张鸿潇李牧鸿温云麟周健冬周微涵李天洋
女队:洪媛媛赵梦佳项梅竹王唯劲杨萍曹潇双
男队:许云松王锦豪湛棋刘洋珂周逸飞叶光鑫
女队:孟偲琪刘蓉刘俊丽徐宁一张敖倩杨煜茁
男队:杨汉迪谭永豪罗健兴景秀山陈彦志马茂原
女队:杨露丹王榕基王培颖刘欢龙晓蒂张君秋
男队:郑凯彭罡益连浩刘奇张健伟王先成
推荐本队先进个人:1、男队员1名
注:1、先进集体大学组可推荐3个队,中学组可推荐2个队。
2、先进集体只能推荐他队,凡推荐本队的为无效票。
3、请将本推荐表于9月29日上午9:30前交编排记录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