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一、重庆瀚海海洋公园门票及导游
重庆导游(重庆网红导游排名)" title="大学生重庆导游(重庆网红导游排名)" >
重庆瀚海海洋公园是AAAA级旅游景点。水族馆里的风景很美,还有很多科普节目。夏天很适合小朋友一起玩。重庆瀚海海洋公园有什么好玩的?这是重庆瀚海海洋公园的导游。
重庆瀚海海洋公园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紧邻轨道交通3号线学堂湾站。海洋公园一期将开放雨林馆和海洋馆两大元素场馆,参观面积23000平方米,展示数百种生物,共计50000多种动物。
场馆包含“热带雨林”、“雨林秘境”、“中华鲟鱼馆”、“银河水母馆”、“潘多拉广场”、“360全景珊瑚礁”、“海神殿”、“海底隧道”、“鲨鱼馆”、“奇趣海底”、“爱琴海剧场”、“儿童海洋乐园”,“银河水母馆”、“潘多拉广场”、“海神殿”12个极具特色的主题展区。
营业时间:9:00-21:00,晚上17:00-21:00。
演出时间:受疫情影响,目前所有演出暂停。
大学生门票:优惠票100元(原价120元)
儿童/老人票:98元优惠票(原价120元)
夜场门票:周一至周五59元;周六至周日69元
*只有完成第一剂及以上新冠肺炎疫苗的人才能购买和使用,检票口工作人员应检查我的预防接种证。
使用方法:即日起至2021年8月29日,必须提前至少2小时购买。
如何购买门票:点击这里购买折扣票或获得更多关于水族馆优惠的信息在文章的最后。
注:1.2米以下儿童,65岁及以上老人
瀚海海洋公园开放了雨林馆和海洋馆两大元素场馆,参观面积达23000平方米,展示数百种生物,共计50000多只动物。
特点:潘多拉的故事背景,科普,物种保护,生物育种。
重庆瀚海海洋公园雨林馆占地8000平方米,设有热带雨林、雨林秘境、中华鲟馆、银河水母馆、潘多拉广场、360全景珊瑚礁六大特色主题展区。
生活在“地球之肺”热带雨林中的生物有着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绚丽色彩和奇特造型。追求地球最原始的美!
被遗忘在雨林深处的幽僻世界,在乱石嶙峋或腐烂的树木之间,植物肆意生长,鱼儿穿梭其间,形成一片生机勃勃的自然元素景观!
在这里,你可以观赏到数十种水母,如罕见的大型水母——太平洋海荨麻,以及像星星一样的澳大利亚斑点水母。光与影的完美结合,海洋舞者的温柔转身,开启一段水母的银河之旅!
孕育了奇异生命的星球潘多拉,不仅有巨石漂浮在空中的壮观景象,就连古代的霸王恐龙也能在这里一窥究竟。
韩海作为中国海蜇养殖的先行者,在海蜇养殖基地向游客系统展示海蜇养殖过程,让游客近距离接触海蜇。
在珊瑚礁展示橱窗里,五彩缤纷、婀娜多姿的珊瑚随着海浪摇曳,各种海洋精灵穿梭其中,感受奇特奇妙的深海世界。
特色:奇特的海洋生物、奇幻的海底旅行、精彩的互动表演、温馨的亲子体验。
重庆瀚海海洋公园海洋馆占地12000平方米,设有海洋神庙、海底隧道、鲨鱼馆、奇趣海底、爱琴海剧场、海洋儿童乐园六大主题展区重庆西语导游。
介绍美国巨型亚克力窗,深度30米,仿佛置身海底“IMAX影院”。重庆唯一的俄罗斯美人鱼、水下芭蕾表演将在这里上演,并有“潜水体验”、“互动喂食”等多项互动项目。
33.7米长的海底隧道贯穿海洋池,呈现220度的海洋奇观视觉体验。仿佛置身梦幻海洋,体验海底两万里!
近距离接触太平洋白边海豚。它们时而优雅地游泳,时而追逐嬉戏,时而与窗外的游客互动,展示它们来自大海的亲和力和敏捷。
有一种特殊的生物洪堡企鹅,它怕冷不怕热,生活在南美洲赤道附近。为易危物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古希腊众神的威严和神秘充斥着海神庙,这里有各种奇特的水下生物和强大的游动鱼群,传递着震撼的海洋魅力。
五颜六色的珊瑚鱼,奇怪的石鱼,胆小的花园鳗鱼,可爱的海豚.各种神奇的海洋生物,都在海底!
努力打造儿童海洋乐园,汇集互动触摸、儿童娱乐设施等海洋主题儿童项目。孩子们可以通过近距离的海洋互动来感受海洋的魅力!
自驾路线:在重庆换乘轻轨3号线,在学堂湾站下车,往鱼洞方向走200米,红绿灯左转,即可到达重庆瀚海海洋公园。
乘车路线:在重庆乘坐308、310、898、171、198路公交车到学堂湾站-重庆瀚海海洋公园(往鱼洞方向走200米,红绿灯左转)。
二、在重庆如何考导游证
打电话问旅游局直属导游培训服务中心023-67721664 67728850 67860025。考试就是他们组织的,证也是他们发。初级和中级由重庆发,高级和特级是全国旅游总局发。没有人比他们回答更权威和准确了。
1、国家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
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向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
第九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第十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第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第十二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
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第十三条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
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第十四条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五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第十六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第十七条旅游者对导游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八条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九条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第二十三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四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旅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景点景区的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7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2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一、申报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初级导游证书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二)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四)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
二、申报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三)取得中级导游证书后实际带团不少于7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中文导游报考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五)申报前1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
三、申报特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取得高级导游证书后实际带团不少于5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有正式出版的导游业务方面的专著,如合著须为第一作者;或在公开发行的省级报刊独立发表过2篇(含2篇)不少于3000字的导游业务方面的论文;
(五)中文导游报考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凡在导游工作中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申报前1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特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
三、重庆市导游证怎么考
导游证应该怎么考呢?下面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标准化命题,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判断题四种类型,每张试卷共100道题。考生答题一律使用涂题卡,答题时间为100分钟。评卷采用读卡机自动阅卷,自动记分。
考生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重庆导游用书
导游基础(其中山东、浙江包括全国和山东、浙江两本书内容)
汉语言文学基础(北京与湖南的考生须考)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
2)持有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包含)以上原件。
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新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实行网上报名。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6)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1)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的要外语专业的大专以上,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以上。
2)外语导游考生除应考的公共科目外,另加外语面试;面试部分包括景点讲解(外语讲解)和应变问答(汉语解答)两种方式,满分为100分。
3)普通话导游报考外语导游资格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普通话导游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导游证书简称“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导游证。
导游证是导游人员从业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是表明导游人员身份的外在标识,它是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文学院的旅游管理专业的同学可以考取导游证,其余有业余爱好的同学也可以报考。
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正式导游证(即简称“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终身有效,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以上就是小编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重庆导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