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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行社收取导游押金合法吗
1、如果导游经常接触现金(有些团队很多费用需要现付,导游须要领备用金)又不是正式员工的导游,旅行社可能会有担心,一般正式员工的导游资格证都在社里压着,或者旅游局的导服中心,导游领备用金签字打条即可,应该是不用交押金的,但是海南买团的导游就难说了,最好还是不要给旅行社押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旅行社拖欠导游工资怎么处理
1、法律分析:与公司进行协商;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可在收到仲裁结果之日起15日内到法院起诉成都地接导游。成都旅游导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旅行社导游强制消费怎么办
1、(4)根据与经营者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
3、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4、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5、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6、当然,导游的强制消费离不开旅行团,所以我们在选择旅游团和与旅游团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7、首先看三证,旅行社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避免黑旅社。
8、其次看三点,旅行时间,返程时间,路程时间,一些旅行社会在几天游上做手脚,比如第一天晚上出发,第二天早上回来,乘便宜的交通工具旅行,真正的旅行时间只剩下一点。
9、最后看三个数字,餐饮标准是几个人一桌,几桌几菜,几荤几素和菜品的价格要约定清楚;而酒店的星级要看清楚,几个人间。费用的数额和所包含的东西都要看清楚。
四、旅行社不给导游结账怎么办
1、劳动监察大队:不管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员工可以先找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仲裁委员会: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经劳动仲裁后没解决的,那么建议可以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到法院起诉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