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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导游工作案例(谁能说个导游的案例再分析一下!)

admin 2024-07-22 2
成都导游工作案例(谁能说个导游的案例再分析一下!)摘要: 本文目录谁能说个导游的案例再分析一下!成都考导游证怎么考成都私人导游怎么找一、谁能说个导游的案例再分析一下!1、、游客提出修改或增加游览项目【情况简析】游客抵达一地后,提出修改或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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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谁能说个导游的案例再分析一下!
  2. 成都考导游证怎么考
  3. 成都私人导游怎么找

一、谁能说个导游的案例再分析一下!

1、、游客提出修改或增加游览项目【情况简析】游客抵达一地后,提出修改或增加游览项目的要求时有发生,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游客希望在有限的游览时间中得到最大的实惠,最满意的旅游。作为导游员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最大的帮助和方便,以满足游客的实际需要。【参考提示】游客提出修改或增加游览项目时,导游员要立即与地陪、全陪、领队协商游客的要求。若修改后的游览内容不增加旅行社的费用(包括景点门票)以及改变旅游车的运行路线和时间等,客观上也是可行的,那导游员应尽量满足游客的要求。若修改后的游览内容涉及到增加旅行社的费用,导游员则应向旅行社汇报,对需要加收的费用事先要向游客交代清楚,并按规定收取费用和开具发票。若游客的要求实在无法给予满足,导游员也应向游客说明原因,耐心解释。若游客提出超规格和超接待计划中的享受标准,导游员则应向旅行社汇报,得到明确指示后,方可进行新的接待计划。二、阴天“峨眉山观日出”惹争议【情况简析】老张出差去成都,完成工作之后报名参加了成都某旅行社组织的“乐山——峨眉山二日游”,双方约定了行程,其中包括了“峨眉山观日出”并签订了旅游合同。游览峨眉山那天,导游员要求旅游团早上4点起床集合,然后乘车去峨眉山观日出。但是,旅游车出发之后没有直接到景点,而是转了一大圈,接了几拔的旅游团队之外的其他旅游者,直到7点30分才到达峨眉山停车场,峨眉山观日出成了泡影。旅游者认为,旅游行程中包含了峨眉山观日出,旅行社就应该按观日出时间安排客人上山去观日出,既然没有安排观赏,旅行社就该赔偿损失。旅行社则辩称,游客游峨眉山那天是阴天,根本不可能实现峨眉山观日出,能否可以观日出,受天气限制,这是不可抗拒的,因此拒绝赔偿。请问:(1)旅游者没有能够观赏到日出,旅行社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2)旅行社能不能免除责任?旅行社应当赔偿旅游者哪些违约金?【参考提示】(1)老张等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乐山一峨眉山二日游,与旅行社形成了合同关系,合同中约定了峨眉山观日出的活动项目,旅行社有义务为旅游者安排。但是在实际履行合同时,旅行社为了多挣钱,在前往景点的路途中多次停车拉客,耽误了时间,没有在日出前赶到景点,当然是违约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即全面履行原则。这是判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约事实以及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重要法律准则。因此,旅游者没有在日出前赶到景点,责任在旅行社,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2)旅行社承认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峨眉山观日出,是因为阴天不可能实现观赏日出,阴天属不可抗力,所以应当免除责任。旅行社的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按照合同约定,旅游团峨眉山观日出,旅行社的责任首先是将游客按时送到观赏地点,日出能否看到那是天意。假定那天不是阴天,旅行社按时将旅游者送到观赏地点,旅游者就可以实现观赏目的,阴天这一不可抗力影响在观赏地点的观赏效果,而不能成为没有按时到达的不可抗拒力。因此,旅行社不能免除责任。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规定,导游人员擅自改变日程,减少或变更参加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和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本案中,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旅游者按时达到观赏日出地点,可以认定减少参观游览项目,由于观赏日出只是峨眉山整个游览活动的一部分,所以旅行社应当赔偿峨眉山部分景点门票以及违约金。三、背包里的8000元某国际旅行社组织当地某公司38位游客赴北方某著名景点旅游。在游览过程中,地陪的服务热情周到,深得全体游客的一致好评,游客代表准备返程后向组团社表扬地陪。在行程的最后一天,一位游客在餐馆就餐时,临时将随身携带的背包交由地陪保管。地陪等到游客们就餐即将结束,才匆匆忙忙去吃饭,顺手将背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上车时该游客向地陪索要背包,地陪急忙返回取背包,该背包已经丢失。游客声称她的背包内有现金8000元,还有信用卡等物。游客要求地陪赔偿共计人民币9000元,组团社也要求地陪按照客人要求全额赔偿。地陪以游客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赔偿。组团社给地接社施加压力:假如地陪不给游客全额赔偿,以后团队不再交给该地接社接待,游客的损失费用从团款中扣除。在组团社和地接社的共同施压下,地陪只能屈服,最后给予游客全额赔偿。请问:(1)地陪是否应当必须向游客赔偿9000元的损失?为什么?(2)如何评价组团社向地接社和地陪施压的做法?答:(1)地陪接受了为游客临时看管背包,地陪就有妥善保管背包的义务。《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地陪没有尽到保管人的妥善保管义务,应当赔偿游客的损失。《合同法》同时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按照此项规定,游客把背包交给地陪时,应当事先声明包内有现金8000元,并由地陪验收。而事实上,游客并没有这样做,游客也存在过错。因此,地陪仅仅需要赔偿游客背包的损失,而不包括背包里的8000元现金。(2)从息事宁人的角度看,组团社和地接社给地陪施加压力,平息了事态,组团社的做法可以理解。但从法律角度说,由于游客要求地陪保管背包时,没有事先声明,游客本身也有过错;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由于游客在交给地陪保管背包时未事先声明有8000元现金,游客存在过错,其损失也不应当由地陪一人承担,而应当由游客承担主要责任,地陪承担次要责任。〔案例1〕

2、某高校外语系学生李某先后两次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均未合格。他急于从事导游工作,遂与某国际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次年7月,正值旅游旺季,该国际社导游不足,遂聘用李某充任导游人员,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获,以其未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擅自进行导游活动给予了罚款处罚。李对处罚不服,认为自己并非擅自进行导游活动,而是受旅行社聘用从事导游工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当,遂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3、(1)李的看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

4、答:李的看法不成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李未取得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应属于擅自从事导游活动。

5、(2)旅行社能否聘用李某从事导游工作?有何依据?

6、答:旅行社不能聘用李某从事导游工作。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聘用的导游和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聘用的领队,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依据《旅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7、1998年11月,某国际旅行社在获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后,为尽快开展出境旅游业务,遂与香港一家信誉不甚良好的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同年12月,该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23人赴新、马、泰三国旅游团,委托该香港旅行社接待,因时间仓促,未与该香港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该旅游团在顺利完成新加坡、泰国两国游程后,在马来西亚入境时,由于当地接待社疏忽,未办妥入境手续,致使该旅游团被作为"非法入境"而扣留两天,未完成马来西亚段旅行而直接返回香港。该旅游团回国后,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旅行费用并赔偿损失。经查,该旅游团投诉属实,而该国际旅行社则辩称,违约损害旅游者的事实均发生在境外,应由境外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8、(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还是境外旅行社承担?为什么?

9、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承担。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因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旅游的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违约的境外旅行社追偿。"

10、(2)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我国旅行社选择境外不良信誉旅行社,且未与之签订书面协议就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给予何种处罚?

11、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2、1998年1月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赴长白山旅游团,委派导游黄某作为全程导游随团服务。当此旅游团将要攀跃天池的前一天晚上,该团一些团员询问黄某,上天池是否要多添衣服,以免天气变化。黄某根据其多次在这个季节上天池的经验,回答游客不必多添衣服,以便轻装上山。翌日,该团游客在黄某及地陪的引导下上了天池,不料,天气突然变化,天降大雪,气候骤然下降,黄某急忙引导该团下山,但由于该团有些客人未带衣帽围巾等御寒之物,致使不少人耳、鼻及手脚严重冻伤。其中4人经医院诊断为重度冻伤。为此,该团游客投诉导游黄某,要求黄承担医治冻伤等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黄某所属的国际旅行社接到此投诉后,认为此次冻伤事故是由于黄某工作失误所致,责令其自行处理游客投诉,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黄某则认为此起冻伤事故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化所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与其无关,不应由其承担法律责任。问:

13、(1)旅行社认为此次冻伤事故是导游黄某工作失误所致,与旅行社无关的说法是否正确?有何依据?

14、答:旅行社的说法不正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是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黄某既然是受旅行社的委派,那么旅行社就要对其工作人员承担责任,因此旅行社不能让黄某自行处理此项投诉,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2)导游黄某认为此起冻伤事故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化所致,与其工作无关是否正确?有何依据?

16、答:导游黄某的说法不正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黄某作为此条线路多次带团的导游,应当预见到长白山气候多变,他应当提醒游客多添衣服,但黄某却没有让旅客多添衣服,以致造成冻伤事故,所以,黄认为冻伤事故与其工作无关的说法不正确。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员和旅行社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成都考导游证怎么考

考试介绍Top↑导游是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导游按工作区域划分可分为海外领队、全程陪同导游人员、地方陪同导游人员、景区景点导游人员;按语种划分可分为中文导游(包括普通话、方言、少数民族语导游)、外文导游(包括英、日、韩、法、德、意等语种导游);按技术等级划分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导游。

考试内容Top↑一、导游综合知识:为笔试,主要内容为:

(1)【旅游方针政策与法规及每年的时事政治】

(2)【导游业务】(含旅游案例分析)

(3)【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和【地方导游基础】

(4)【汉语言文学基础】(北京与湖南的考生须考)

(5)【导游外语】(外语类考生须考,国语类考生不用考)二、导游服务能力:为现场考试,即口试,主要内容为:

(3)【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导游服务能力"一科考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

报考程序Top↑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尽快通过各种渠道将本通知精神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本年度导游资格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考试教材Top↑笔试:【全国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参考书:【旅游案例分析】口试:【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导游规范服务】【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报考条件

Top↑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报名时间Top↑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一般各省的报名时间是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考试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所以考生要向当地旅游局问清楚报名的时间。参看2011年各省导游考试报名时间,点击查看>>2011年各省导游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提交材料Top↑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以上)原件

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7.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8.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的要外语专业的大专以上,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以上

考试时间Top↑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一般为每年一次,少数省是每年两次,比如2010年导游考两次的城市就有广东、重庆等,所以考生要向当地旅游局问清楚考试的时间。

导游证书Top↑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

(1)正式导游证,亦即导游证。它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可以是专职的导游人员,也可以是兼职的导游人员;可以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也可以是某旅行社聘用人员。但是,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都必须是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2)临时导游证。所谓临时导游证,是指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因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的导游证。由此可见,领取临时导游证的条件一是具有某种特定语种语言能力;二是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

证书办理Top↑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等级考试Top↑1.导游员等级考试进行初级考评,中级考试和高级考试成都带团导游

2.凡符合《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者均可直接或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到旅游局导考办报名,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一年以上者可报初级导游员;已取得《初级导游证》两年以上者可报中级导游员;《高级导游证》考试不定期进行。成都韩语导游

三、成都私人导游怎么找

1、成都找私人导游,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2、在线预订平台:您可以在一些在线旅游平台上搜索私人导游服务,例如携程、去哪儿、马蜂窝等。这些平台通常提供各种级别的导游服务,包括家庭导游、自由行导游、包车导游等。

3、社交媒体:您可以在社交媒体上搜索私人导游的相关信息,例如微博、微信、豆瓣等。这些平台上可能会有一些私人导游的个人账号或者导游社群,您可以了解他们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口碑评价等信息。

4、当地旅游局:您可以在成都当地的旅游局网站上查询私人导游的信息和服务。旅游局通常会提供一些官方认证的私人导游,他们拥有专业的导游资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5、朋友介绍:如果您在成都的朋友已经有过私人导游的经验,您可以向他们咨询并了解他们的私人导游服务体验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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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总的来说,找到一个合适的私人导游需要您多方面考虑和比较,最好选择一些有口碑、有经验的导游,这样可以更好地体验成都的旅游文化和历史风情。成都袁曼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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