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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导游自由执业化意义(导游自由执业的模式)

admin 2024-06-28 2
成都导游自由执业化意义(导游自由执业的模式)摘要: 本文目录详解什么是导游自由执业,导游自由执业发展前景分析导游自由执业的意义导游自由执业有哪些好处一、详解什么是导游自由执业,导游自由执业发展前景分析...

本文目录

  1. 详解什么是导游自由执业,导游自由执业发展前景分析
  2. 导游自由执业的意义
  3. 导游自由执业有哪些好处

一、详解什么是导游自由执业,导游自由执业发展前景分析

1、导游与旅行社: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

《旅游法》规定: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才能执业。也就是导游通过其它主体委派执业,是违法行为。

改变这一隶属关系,是导游自由执业改革的核心,使导游不在再受制于旅行社这“单一渠道”,可以通过旅行社、网络平台、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获取执业机会。

哪里有市场,哪里就有脚步声。市场是先知先觉的,而改革则往往是对市场的后知后觉。现实中,不少导游已经处于类似于自由执业的状态,未与旅行社签订雇佣合同直接受旅行社委派执业;同时,酒店宾馆、游客中心、度假区也会根据市场需求,为导游执业“牵线搭桥”。因此,开放导游自由执业,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事实确认”,认可自发的“市场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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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自由执业催生了导游与旅行社的新关系——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其一,导游从旅行社中解放出来,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机构,与游客建立更加直接的供求关系,解除或削弱了导游对旅行社“人身依附”和“利益依附”。

其二,旅行社也从“养导游”中解放出来,通过互联网平台选择适应自身的优秀导游,或者根据市场的临时性需求,便捷地获得导游服务,不被强制性和导游签订长期雇佣的劳动合同,也就降低了经营成本。

由于原先的模式是导游必须受旅行社委派执业,使导游在旅游服务链中成为旅行社的下游,处于利益链条的最低端,在利益分配中发言权最弱。旅行社往往把“低价”当做竞争手段,将风险传导给处于服务链最低端的导游。

导游自由执业改革,有利于打破固有链条关系,使导游由服务链末端向前端转移,导游成为一定的市场要素独立发挥作用,靠优质服务、知识专长获得执业机会,形成正向引导的市场导向,有利于打破“不合理低价游”固有利益链条,倒逼旅行社转变低价的竞争模式。

2、导游与游客:从“指定派遣”到“自主选择”

旅行社一般招徕组织团队游,经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一般只服务于团队游客。导游串起了包价团的所有环节,包价团的服务都要通过导游的服务来体现。

但是,作为消费者的游客却几乎没有话语权。游客主要根据线路、价格来选择出游产品,暂时还没有办法和行程中的其他元素一样,在线路产品预订时就将导游固定下来。

导游作为一线服务的提供者,也就是游客与导游不能建立直接的供求关系,导游不能直接接受游客的选择,直接面对游客的评价,也就难以经营出自己的品牌与服务特点。

但是,我国散客趋势越来越明显,团队游占比越来越小,全国注册导游证的人数约80万人,其中旅行社长期聘用导游不到20万人,约占持证导游不到29%,旅行社提供导游就业的岗位十分有限。游客快速增长的出游选择,并没有多少投注到旅行社上。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并没有多少“外溢”到旅行社上。

有怎样的市场格局,就必须有与之对应的公共管理。跟团游的萎缩,自由行的兴起,都要求导游群体摆脱僵化的隶属关系、摆脱“旅行社委派”的工作模式,转而以个体化的优质服务,来满足游客关于精致旅游的期待。

导游是由其工作性质的相对独立性、服务的相对专业性决定的,主要聚集于专业性讲解与向导工作,在旅游业深度细分的背景下,导游自由执业,意味着导游服务回归以游客满意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无疑是对导游个体价值的再发现。

3、导游与执业平台:从“单一途径”到“多元渠道”

由于政策原因和行业操作习惯,导游主要依赖旅行社提供“工作机会”并获得收入,并且主要收入模式靠旅行社的“安排”。虽然有的旅行社做了一些“优化”,但根本上传统旅行社的商业模式没有发生改变。

导游服务存在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导游依附旅行社,信息接收渠道较窄,通过线下旅行社找到的需求有限;另一方面自助游客人与旅行团需要导游服务,却找不到相应导游。

导游自由执业旨在改变这一现状,使旅行社不是唯一的委派主体,让更多主体配置导游资源。日益普及的移动互联网正深入改造传统行业,导游通过互联网平台宣传自己,提供导游和讲解服务,可以接到更多的工作,同时让游客更加便捷地找到导游,这就消除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平台+导游”是旅游业的新风口。通过互联网等媒介达到供求双方的直接连接,构建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的“分享经济”,填补了市场对于某些产品或服务的巨大需求的不足。互联网平台控制了市场较大的份额,将拥有更强的议价定价能力,更大的话语权。

导游自由执业是一种全新的利益分配标准,也是一套全新的利益激励方式,导游群体在整个旅游产业链中的存在感与话语权,都会获得极大提升。其它环节的“议价权”不强,“话语权”不强,各种交易将受制于互联网平台企业。

4、导游与旅游部门:从“单一执法”到“社会监督”

传统的监管是这样的,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监管部门来监管,也就是导游提供什么劣质的服务,只要监管部门不知情,不掌握证据,游客的利益受侵害就难以得到保障,导游的行为就难以被处罚,违法成本也就较低。

这种监管模式要求监管部门非常多、对经营行为的监控全覆盖。但是实际上,行政支出是有限的,执法人员也不是无限多的。

怎么让接受服务游客对提供服务的导游进行监督、评价,让利益关联者相互监督,才是最好的管理方式。导游和游客相比,游客是大多数,导游和监管人员相比,导游是大多数。用少数监管多数是难题,怎么用多数监督少数,才是监管的最大利器。

为此,把游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无数游客一起参与点评,就描绘了导游的执业轨迹、服务优劣,从这条轨迹去判断一个导游的服务质量,总比一次两次的印象来的准确。

二、导游自由执业的意义成都市导游协会

1、导游自由执业,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导游自由执业是指导游向通过网络平台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的执业方式。线下导游自由执业是指导游向通过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机构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像携程旅行网的“互联网+导游领队”举措。网上报名携程自营出境游产品,跟团游客可以在网上提前看到领队怎么样、客人点评、人气值、个人游记等。从携程建立的全国性导游信息库,任何一个团的导游服务都会被精确监控到,并将与其订单、点评匹配,最终利用大数据实现对导游的质量管控。

2、与携程网相似,同程网也建立起一个导游评价平台,主要有四大功能:建立导游信息库,动态管理导游基础信息;向旅游者开放导游评价提交功能,允许用户针对导游服务提交文字、图片等形式的评价内容;实现对评价内容的管理,对用户提交的评价进行审核、问题跟踪,并对相关用户进行回访,回复用户评价;导游评价的大数据分析功能,根据评价数据形成指标体系,并与导游薪资关联。

3、携程和同程的导游领队点评系统目前还是应用于团队旅游,但其技术探索可以迅速使其转化为导游执业的线上交易平台,如同汽车出行服务的“滴滴”和“优步”。

4、长期以来,我国对导游行业的管理都沿袭了传统的管理思路。随着旅游产业化进程的启动,旅行社成为组织旅游活动的主要载体,导游服务成为旅行社团队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变得越来越重要,可以说,导游和旅行社变成不可或缺、彼此依赖的关系。同时为了便于对兼职导游的管理,我国的行政法规以及现在的旅游法,都规定导游必须经过旅行社委派才能从业。

5、由于旅行社行业供过于求竞争惨烈,加上相当多的游客贪图低价,导致零负团费模式泛滥成灾,导游由于不能自由执业,高度依赖旅行社,因此常常被裹挟其中,不仅导游服务的独立价值客观上得不到承认,而且因为异化为“导购”而时常成为消费冲突的焦点。与此同时,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追求个性化自由自在的自助游、自驾游,其中也孕育了大量对于导游服务的需求,但受制于现有的导游管理体制,旅游者如果不通过旅行社,就根本不能合法购买到导游服务。

6、导游服务本身是一种劳动力商品,其价格必然由供求关系决定,但前提是这种供求关系应该以信息对称、真实反映导游服务与游客需求的市场化配置状态为基础。因此,给导游松绑,凸显导游服务的独立价值,实行导游自由执业就是必由之路。

7、有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动的政策试点,下有携程、同程等在线旅游企业的平台技术探索,“政策+平台技术”的珠联璧合,导游自由执业看来是水到渠成,必将出现导游、游客、旅行社和交易平台多方共赢的局面。

三、导游自由执业有哪些好处

问题一:详解什么是导游自由执业,导游自由执业发展前景分析 1、导游与旅行社: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

《旅游法》规定: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才能执业。也就是导游通过其它主体委派执业,是违法行为。

改变这一隶属关系,是导游自由执业改革的核心,使导游不在再受制于旅行社这“单一渠道”,可以通过旅行社、网络平台、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获取执业机会。

哪里有市场,哪里就有脚步声。市场是先知先觉的,而改革则往往是对市场的后知后觉。现实中,不少导游已经处于类似于自由执业的状态,未与旅行社签订雇佣合同直接受旅行社委派执业;同时,酒店宾馆、游客中心、度假区也会根据市场需求,为导游执业“牵线搭桥”。因此,开放导游自由执业,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事实确认”,认可自发的“市场创造”。

导游自由执业催生了导游与旅行社的新关系――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其一,导游从旅行社中解放出来,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机构,与游客建立更加直接的供求关系,解除或削弱了导游对旅行社“人身依附”和“利益依附”。

其二,旅行社也从“养导游”中解放出来,通过互联网平台选择适应自身的优秀导游,或者根据市场的临时性需求,便捷地获得导游服务,不被强制性和导游签订长期雇佣的劳动合同,也就降低了经营成本。

由于原先的模式是导游必须受旅行社委派执业,使导游在旅游服务链中成为旅行社的下游,处于利益链条的最低端,在利益分配中发言权最弱。旅行社往往把“低价”当做竞争手段,将风险传导给处于服务链最低端的导游。

导游自由执业改革,有利于打破固有链条关系,使导游由服务链末端向前端转移,导游成为一定的市场要素独立发挥作用,靠优质服务、知识专长获得执业机会,形成正向引导的市场导向,有利于打破“不合理低价游”固有利益链条,倒逼旅行社转变低价的竞争模式。

2、导游与游客:从“指定派遣”到“自主选择”

旅行社一般招徕组织团队游,经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一般只服务于团队游客。导游串起了包价团的所有环节,包价团的服务都要通过导游的服务来体现。成都自由行导游

但是,作为消费者的游客却几乎没有话语权。游客主要根据线路、价格来选择出游产品,暂时还没有办法和行程中的其他元素一样,在线路产品预订时就将导游固定下来。

导游作为一线服务的提供者,也就是游客与导游不能建立直接的供求关系,导游不能直接接受游客的选择,直接面对游客的评价,也就难以经营出自己的品牌与服务特点。

但是,我国散客趋势越来越明显,团队游占比越来越小,全国注册导游证的人数约80万人,其中旅行社长期聘用导游不到20万人,约占持证导游不到29%,旅行社提供导游就业的岗位十分有限。游客快速增长的出游选择,并没有多少投注到旅行社上。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并没有多少“外溢”到旅行社上。

有怎样的市场格局,就必须有与之对应的公共管理。跟团游的萎缩,自由行的兴起,都要求导游群体摆脱僵化的隶属关系、摆脱“旅行社委派”的工作模式,转而以个体化的优质服务,来满足游客关于精致旅游的期待。

导游是由其工作性质的相对独立性、服务的相对专业性决定的,主要聚集于专业性讲解与向导工作,在旅游业深度细分的背景下,导游自由执业,意味着导游服务回归以游客满意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无疑是对导游个体价值的再发现。

3、导游与执业平台:从“单一途径”到“多元渠道”

由于政策原因和行业操作习惯,导游主要依赖旅行社提供“工作机会”并获得收入,并且主要收入模式靠旅行社的“安排”。虽然有的旅行社做了一些“优化”,但根本上传统旅行社的商业模式没有发生改变。

导游服务存在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导游依附旅行社,信息接......>>

问题二:「行业」导游自由执业面临哪些困难(一)导游层面

一是如何得到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导游自由执业分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方式是在旅游管理部门认可的网络平台与客人直接预约,线下方式是在自由执业业务机构(指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等)与客人预约。大家知道,国内成熟的旅游目的地,执业导游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导游的执业推介相似度很高。在海量、类似的导游推介信息中,除非导游供不应求,否则,要被客人迅速挑中,绝非易事。

二是如何保证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导游“通过第三方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收取合理报酬”,这涉及三个问题:第一是如何定价。因为自由执业导游“不得从事讲解、向导以外的其他业务”,因此其收费标准肯定比传统旅行社带团导游要高。但高多少,由谁定,客人是否接受?第二是如何顺利得到报酬。导游服务结束后,第三方平台电子支付报酬时必定要得到客人的确认,但若是客人不确认怎么办?若导游和游客因导服费而频繁诉诸法律,导游和客人的时间成本、***的行政成本就太大了。第三是如何保证导游自由执业后收入水平与原来旅行社委派基本相当。导游自由执业并没有解决“无工资底薪、无劳动保障”的现状,只是不再承担“零负团款”的压力,由于只能从事讲解和向导业务,挣钱的机会相应减少。要想达到旅行社委派导游的收入水平,难度很大。

在《管理办法》中,为导游自由执业提供支持的企业有线上、线下两大类,它们都要与自由执业导游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企业和导游是平等合作的关系。企业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利润薄。对导游提供了平台服务,肯定要对导游收费,但费用标准应当处于低价位,否则,就与传统旅行社对导游的收费无异了;二是责任大。企业对执业导游负有资格审查、业务推荐的义务。若出现导游被投诉,企业还有“先行赔付”的责任。因为风险大利润小,线上线下企业的积极性不会很高。

导游自由执业后,剔除了“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环节,也相应没有了旅行社对导游执业活动实施监管和承担责任的环节。旅游目的地***各职能部门对导游执业活动的管理由“相对集中的旅行社管理”变成“分散的导游个人管理”,因此,工作量会大幅增加。同时,由于“导游个人”与“旅行社企业法人”在承担风险上的实力差距,一旦出现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旅游目的地***承担的责任也会大幅增加。

要解决导游自由执业存在的困难,需要试点地区***、为导游自由执业提供支持的企业以及导游个人三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一是要明确自由执业导游的地位和作用。《管理办法》规定,“导游在开展自由执业试点的地区,可以自主选择从事自由执业或者接受旅行社聘用委派执业。”也就是说,导游若从事自由执业,需通过线上平台预约或线下机构预约,导游与线上平台和线下机构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导游若不从事自由执业,则需通过旅行社委派,导游和旅行社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导游可以在不同的时段,分别从事自由执业或旅行社委派业务。因此,导游自由执业只是新开辟了一条导游从业的渠道,减轻了导游的负担,提高和丰富了旅游服务市场的供给水平。自由执业导游并不是传统所指的“个体户”。

二是要为导游自由执业创造成长的环境。导游自由执业颠覆了传统的导游执业模式和赢利模式,在短时间内还不能得到导游、游客、涉旅企业和社会的理解,因此需要试点地区***强有力地推行。一要支持建立便捷、权威的线上线下预约平台。线上平台应当全国统一,建议由国家旅游局与大型电商集团合作开发,各省市对接使用。鉴于线下平台涉及的三大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旅游......>>

问题三:放开导游自由执业对旅行社和导游都有哪些消极的影响报考的条件,参见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旅***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不能颁发导游证的条件:(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四)被吊销导游证的。所以,考取导游资格证的条件就是:高中或以上文凭,体检合格,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取得资格证后,还需要与旅行社或导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方能取得导游证。有了证,挂靠导服中心或旅行社就可以带团了。

问题四:如何看待导游自由执业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导游管理体制的思路,其中最受业界关注的应该是放开导游自由执业作为一名有过16年***导游从业经历的旅游专业教师,笔者对此有颇多感想

一旅游业发展形势需要导游自由执业

在计划经济时代,对导游实行封闭式管理,即导游完全依附于旅行社;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20世纪90年代,我国探讨建立了半封闭式管理模式,即专职导游依附于旅行社,***导游依靠导游管理公司采用社会化的方式管理;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全面市场化的新阶段,导游管理方式随之也必须创新,笔者认为开放式管理比较适应当下的形势

第一,旅游供给侧改革需要导游自由执业旅游供给侧改革是当下我国旅游领域的大事,也是旅游业发展的方向旅游供给侧改革需要优化旅游产业的结构,提高旅游产品的品质

对导***业而言,我国导游队伍已经具有一个比较庞大的规模,导游证持有人数达到80万人,然而实际从业人数不到30%,产生这一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当前我国导游带团必须由旅行社委派是其中较为主要的如果能够放开导游自由执业,加上以后还要推行的导游免年审制度,必然能够激发一部分导游证持有人从业的积极性,从而优化当前导游队伍结构

从导游服务品质来看,当前旅游投诉主要集中在旅行社领域,而对旅行社的投诉又主要集中在导游方面,这可能与导游的薪酬体系导游的整体素养等都有关系,但背后最根本的原因可能还是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存在的利益矛盾如果导游能够自由执业,这类矛盾便可以迎刃而解,导游也会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到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上去,从而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重塑导游的服务价值

第二,全域旅游的发展需要导游自由执业全域旅游是我国旅游全面进入大众化阶段的必然产物,当前我国旅游业正处在由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过渡的历史性阶段在景点旅游时代,旅游者基本以团队的形式完成旅游,对导游而言,只需要按照旅行社设计的线路,背诵一些导游词,学会一些旅途才艺,便可以完成导游工作,导游与旅行社捆绑或半捆绑的方式基本能够适应这一需求然而,在我国旅游业发展进入全民旅游和个人游自助游为主的全域旅游阶段,显然传统的导游执业方式很难满足现代大旅游发展的需要

在全域旅游阶段,旅游者更加注重个性化的旅游形式,对碎片化的旅游服务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如果导游能够自由执业,一方面可以使旅游者寻找单项导游服务的渠道更加便利,另一方面由于自由执业以后,导游更加专业化的服务(景点旅游时代,导游是被旅行社直接安排的,游客不参与直接选择,对导游专业化水平要求不高,全域旅游时代导游更加专业化)可以更好地满足日益多元化的旅游需求

二导游自由执业需要导游苦练内功

世界上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大多实行的是宽松的导游准入制度,国外导游自由执业制度的推行是有客观前提条件的,即能够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基本都是接受过良好教育且具有某种专业特长的人员,如大学教师律师***离职官员等客观地说,当前我国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如果要推行导游自由执业制度,必须要苦练内功

第一,导游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自由执业的导游面对当前旅游业的新形势应该从两个方面来提升自身的素质:一方面是加强知识的融汇学**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阶段,导游的知识是比较封闭的,一般由旅行社准备好相关材料,导游按照旅行社的要求去背诵学**便可,于是当导游很简单成为人们的普遍认识;在开放式管理阶段,导***业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旅游业融入整个社会体系当中,导游必须跳出旅游看旅游讲旅游,这就需要知识的融会贯通另一方面,要强化市场意识和法律意识

导游自由执业,意味着导游服务由以前的旅行......>>

问题五:导游自由执业对旅行社有何影响你好。

对旅行社有好处,旅行社选择导游不会局限,旅行社可以择优聘用好导游。

问题六:导游自由执业了还需要考证吗所谓的自由职业是不与旅游捆绑了而不是不需要证当导游第一需要的就是导游证

原创手打打字辛苦如果满意请采纳谢谢

问题七:导游职业自由化意味着什么开展导游自由执业,就是要发挥市场配置导游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拓宽导游执业渠道,从供给侧改革入手,使供给体系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

问题八:2016年全国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的城市有哪些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今年将再度扩容。根据部署,湖南、湖北、江西、江苏、甘肃、宁夏、吉林、河南、贵州等9省区今年将被纳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中国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27日表示,在去年进行3个整省和27个整县试点的基础上,中央今年将再选择9个省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整省试点工作。

问题九:导游为什么不能成为自由职业导游成为自由职业会衍生出很多问题的吧,比如诈骗、不安全因素,游客还是喜欢通过正规途径找旅行社的导游成都付费导游

问题十:导游职业自由化了大家都知道吗自由执业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暂时只有部分省市执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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